2017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取消招考計劃的公告
按照《2017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對招考職位報名繳費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招考計劃進行了核減或取消(不含選調生職位)。報考本公告備注欄中標記為“取消計劃”職位的69名考生,請務必于3月13日8時30分至14時30分期間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在改報成功后,還須于3月13日16時30分前重新進行繳費(原繳報名費在報名數據統計工作結束后退回考生繳費銀行卡),未改報、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考生在改報時,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且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既可改報人民警察職位,也可改報非人民警察職位;原報考非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只能改報非人民警察職位。改報考生只有一次機會,審核不通過的不能提交仲裁。選擇職位并提交后考生自己取消或審核不通過的將沒有再次改報機會,請改報考生嚴格按照職位資格條件,慎重選擇報考職位。
特此公告
附件:2017年吉林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取消招考計劃表.xlsx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吉林省公務員局
201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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