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信息更正業務
二、設定依據: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工作規定》(教考試[2006]3號)
2.《廣東省自學考試實施細則》(粵府[1989] 142號)
3.《關于使用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辦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考辦 [2007]19號)
三、申請條件:
廣州市自學考試考生需更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等個人基本信息的,可辦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續。
四、辦理材料:
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需要更改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的考生,須提供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明(或戶口薄、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
五、辦理時間:
辦理考籍更正時間為每月25號在各區招考辦指定地點或市招考辦(如遇該天是星期六、日則順延下星期一)。
六、辦理地點:
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指定地點。點擊查看
七、聯系電話: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020-89338633
2.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自考科:020-83862072
3.各區招生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點擊查看]
八、辦理流程:
1.考生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通過系統中考籍管理模塊的考籍更正申請功能提交申請后,向區招考辦提交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簿、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除身份證號從15位自然升級為18位外,辦理其他信息的更正須提供公安部門出示的證明。
2.區招考辦收集考生材料,打印《考生辦理基本信息更正手續憑證》交考生,將考生材料統一集中報市考辦。
3.市招考辦驗核考生材料,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原件交區招考辦退回考生;打印《考生基本信息更正審核表》與復印件材料一并上報省自考辦。
4.省自考辦審核后,不返回書面結果,考生可通過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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