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留學APS審核材料是什么呢?許多人對這份材料并不是很了解,那么這份材料到底是什么重要材料呢?跟著來看看吧!歡迎閱讀。
APS審核申請材料變更的重要通知!
有國內或國外交換學習經歷的申請人
如果有國內不同高校或國外院校的學習經歷,需提供對方學校的成績單復印件并附上本校開具的交換證明,要求如下:
情況1:交換期間所修課程學分得到本校認可、交流課程已經轉換成本校當學期應修課程,并且已顯示在本校成績單上
需寫明交換時間、交換院校、學分予以認可,并附上詳細的學分轉換表
情況2:交換期間所修課程學分得到本校認可,但本校成績單上交換學期為空白
需寫明交換時間、交換院校、學分予以認可并寫明本校成績單上交換課程不予顯示
情況3:交換期間所修課程學分未得到本校認可
需寫明交換時間、交換院校、學分不予認可,并說明當學期學分是否已修滿。如果未修滿,需注明何時補修完全部應修學分
如成績單上在交流學期有除交流課程外任何其他課程(例如形勢與政策等課程),需出具雙語證明說明這些課程通過何種方式、何時修讀并得出成績
以上全部材料都需要提供中英文雙語件并加蓋校級公章
對于大四應屆畢業生的最新通知
請一般國內申請人注意,如果你的成績單有更新——比如之前遞交的是六個學期成績單,現在已經大四,尚未接到面談通知,請自行盡快補交前七個學期的成績單中英文密封件。
7月1日之后,尚未接到面談通知的畢業生,須盡快補交畢業證、學位證、及完整成績單的中英文密封件(或上述證書的翻譯公證件)。
材料補齊后,方可安排審核面談。
關于成績單中英文雙語密封件的最新通知
由于目前很多申請人成績單的德文翻譯非常不準確,審核部提出以下要求:
一般國內申請人(C-Verfahren)申請材料清單中的大學成績單,一律要求提供學校出具的中英文雙語密封件,由教務處或檔案館出具。
本通知適用于2016年1月1日之后遞交材料的一般國內申請人(C-Verfah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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