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工商局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公告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一工作部署,現將我局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調劑要求通知如下:
一、時間
2017年1月18日至1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地點
北京市工商局各區分局
三、考生需攜帶材料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7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級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2.報考面向2017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對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對于資格初審階段專業是否符合職位要求存疑的考生,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符合職位要求的證明。
3.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四、注意事項
1.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調劑,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2.請考生提前安排好時間,到所報考職位的北京市工商局區分局進行調劑。
北京市工商局各區分局聯系電話:
東城分局:84082995
西城分局:66503225
朝陽分局:51069620
海淀分局:82692066
豐臺分局:63322798
石景山分局:88793889-1502、1504
門頭溝分局:69869755
房山分局:69366845
通州分局:69541634
順義分局:89448399
昌平分局:69746611
大興分局:69294702
懷柔分局:69646194
平谷分局:69961503
密云分局:69042947
延慶分局:69103660
燕山分局:81348595
北京市工商局
2017年1月17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