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詳解“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戰略
(1)集團內部的優質學校是否會抑制其他伙伴學校的發展?
答:集團化辦學的目標在于促進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的確值得注意的是,既要處理好學區和集團內學校之間的均衡發展,也要處理好本集團和其他集團及其他學區之間均衡發展的關系。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是集團化辦學的首要目標。集團化不是將集團內的優質教育資源稀釋,而是通過多種形式的合作,使集團內的優質學校在充分發揮輻射作用的同時,能夠向新的高度攀升,并使集團的整體教育水平都能達到甚至超過原有優質學校的水平。集團化辦學是一個著眼于均衡發展而立足于提升質量的教育模式,高質量是集團化辦學的生命。
集團化辦學重在校際的聯合,但這種聯合絕不僅是將集團內的所有學校都冠以優質學校的名稱或者都戴上優質學校的光環。優質學校是集團化校際聯合的核心,需要承擔更多的組織協調的責任。因此,形成相對穩定的合作領域和工作程序,以使集團活動制度化,進而取得整體優化的實效,是集團化辦學既不流于形式,又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的制度保證。一方面,集團不是一所大學校,不能事無巨細,都由集團統管。如果名校校長變成了一位大校校長,那么,既不利于發揮其他成員校的積極性,也不利于其自身領導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集團的合作領域應當突出重點,應把促進各校教師專業發展、教育資源共享和開展教學研究作為主要任務,緊抓不放,不能有絲毫懈怠。
集團化辦學需要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領,這種引領首先體現在校長的教育理念上。要把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落實培養目標、服務于集團覆蓋地區的老百姓,作為指導思想,務必取得共識;同時,又不能讓集團內的所有學校都完全按照優質學校的一種模式去辦,要尊重各校的發展歷史、周邊環境和已形成的辦學特色,從而使集團內的所有學校都實現共性與個性的有機結合,因此,應當形成一種集團文化,其核心是尊重──尊重每一所學校,尊重每一位校長,尊重每一位師生,尊重每一種教育創新,在集團中實現優勢資源共享、管理互鑒、教研聯動,相互學習,相互支持,優勢互補,互促共生,必將開創共同發展的新局面。
(2)學區內、集團內伙伴學校校長的職業生涯發展是否會受到影響?
答:上海已經出臺校長專業標準,無論是否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校長都是按照既有的校長專業標準進行管理。校長的職級、待遇、晉升渠道等不會因為學區化、集團化辦學而受到阻礙。相反,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后,上海市將通過政策制度設計改變以往校長單打獨斗的局面,鼓勵學區內、集團內的校長之間就辦學中遇到的共同問題進行探索實踐、共享智慧,為校長提供同伴交流支持的平臺,促進伙伴學校校長專業能力的提升。例如,七寶教育集團,在比較短的時間內一大批年輕校長迅速成長,并向教育集團外輸出。可以說,學區化辦學、集團化辦學是優秀校長的孵化器,而不是校長職業生涯發展的攔路虎。
(3)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是否能緩解擇校?
答: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是上海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它體現的是政府辦教育的價值取向和責任歸屬,把每一所家門口的學校都辦好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所在,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是“治本”之舉。
擇校是老百姓特別關注的問題,但它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現象,既有教育系統外的原因,也有教育系統自身的因素。隨著近年來上海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推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當前上海義務教育階段校際差距,主要已不再是硬件資源配置的差距,而是學校內涵發展水平的差距。這是擇校現象仍然存在的原因之一。無疑,辦好每一所學校,縮小學校間內涵發展差距,是緩解擇校問題的重要途徑。
學區化、集團化辦學,聚焦重點是區域內教育內涵發展水平整體提升,旨在通過優化區域教育生態、教育教學資源的共享共創、教師專業發展活動的智慧傳遞,重點實現學區內和集團內學校內涵發展水平的整體提升,在區域內增加優質教育資源、縮小校際差距,從而有助于緩解擇校。
(4)學區、集團內部師資流動的問題,會帶來怎樣的變化?
答:多年實踐證明,上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并不缺少一般的授課教師,而是優秀教師、骨干教師的配置上存在著校際差異。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上海近年來在師資流動尤其是骨干教師柔性流動方面取得了經驗。學區、集團內部師資流動將以骨干教師柔性流動為主,即教師人事關系保持不變的前提下流動到其它學校從事教育教學活動,以實現教育教學經驗的分享、推廣和創造。
學區、集團內部師資流動之后,學區、集團內部校際之間聯合開發建設課程、合作開展教學研究與設計活動將更多、更有效,教師研究學生、研究教學的意識和氛圍將得到增強,加快區域內教師專業發展、真正形成學科高地,促使中青年優秀教師敢于冒尖、脫穎而出。
(5)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是否會稀釋優質教育資源?
答: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是一種“縮小差距,尊重差異”的優化組合。在不改變原有所有權、不防礙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情況下,可以使學區內、集團內所有學校獲得伙伴學校校舍場地、設施設備、課程教師等教育資源的使用權,實現“不求所有,但求可用”,這樣能夠提高教育資源的使用率、受益面,從而獲得盡可能大的教育資源使用效益。
對于各個學校長期形成的辦學特色、辦學優勢,學區化、集團化有助于相互借鑒、優勢互補。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最突出的特征是學校抱團發展,學校作為一個集體中的個體,既享受集體帶來的資源優勢,也為集體貢獻著自己獨特的辦學智慧。即使是原來辦學相對優質的學校,也可以通過學區化、集團化辦學,從伙伴學校那里學到自己所需要的東西。學區內的學校通過教育資源配置、人員流動、課程共享、活動交流等,產生資源整合、優勢互補、互促共生的效果,不但不會稀釋優質教育資源,反而會增加優質教育資源,促使每一所學校朝著優質的方向發展。
(6)集團化辦學是否會抹殺伙伴校的個性,導致教育的同質化?
答:集團化辦學不是辦連鎖店,不是簡單復制學校辦學模式,而是一種新型學校組團發展模式,各校借助集團這一平臺,激發辦學活力,促進主動發展。
首先,從指導思想上,集團化辦學是以先進教育理念為引領的經驗輻射與協同創新。借助集團協作的力量,幫助學校回歸育人為本,關注每個具體學生的需求和發展,是集團化辦學的價值追求。因此,集團化辦學會提升伙伴校對學生發展需求的認知與滿足能力,以及學校辦學特色的形成。
其次,從管理模式上,集團化辦學倡導因地制宜,根據集團內伙伴校自身的發展基礎、發展需求、集團戰略目標等條件形成集團運作方式,如一體化管理、緊密型聯盟等。各種管理模式的共同點都是著力培育學校主動發展的能力,如適切的辦學理念、高效的管理、有效的教學、專業的教師等。
當然,并不是所有區縣或者每一所優質學校都可以集團化辦學的,應該滿足幾個要素,一是具有先進教育理念和科學管理能力的校長;二是具備輸出、輻射和調配的人財物資源;三是在老百姓中擁有良好的口碑;四是學校內部有投身改革的群體意愿等。
(7)如何將集團化辦學與學校特色發展結合起來?
答:首先,政府將學校特色建設作為對集團化辦學的要求,將學校特色發展情況作為評價集團化辦學效果的重要維度,引導集團重視和推進學校特色發展。
其次,集團化辦學既要重視集團教育自身特色的形成,也要整體規劃集團內各校的特色發展,并利用集團有利的資源優勢予以保障。
第三,集團化辦學本身主是優質教育資源的再生過程,它要求各伙伴校在相互借鑒的基礎上,逐步奠定各自的辦學優勢,并形成各自的辦學特色。在這一過程中,可以采取移植再造、合成創生、差異布局等策略,提升伙伴學校的特色培育能力。
(8)集團內部的理念和課程設置問題
答:首先,理念引領與課程建設是集團化辦學的重要特征。
在當前上海基礎教育發展階段,教育集團既承擔著促進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重任,也是教育集群與協同創新的重要載體,應該成為上海基礎教育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排頭兵。因此,教育集團是以先進教育理念的共享為基礎的學校共同體。集團內部教育理念建設是集團發展的重要任務。集團內部教育理念建設可以通過集團戰略規劃做頂層設計,構建集團內部多層次學習—實踐—研究體系,滲透到課程建設、教學改革、教師發展、學校管理與環境文化中。
其次,集團化辦學的課程建設是“和而不同”。
教育集團在課程建設上應該嚴格依據國家課程標準,讓集團內所有伙伴校都能夠為每一位學生提供全面、豐富的學習經歷。
在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上,教育集團通過內部研修合作平臺與專家指導資源,切實提升各校課堂教學的有效性。
在校本課程特色培育上,教育集團通過集團課程頂層設計、學校課程發展規劃引領、特色教師培訓跟進,以及更靈活的學生跨校選課等舉措,擴大優質課程受益面,打造全面多樣、品質上乘的特色課程群。
在課程研究與創新上,教育集團通過內部課程開發與研究合作平臺的建設,進而推動學校課程的改進與創新。
(9)怎樣評價學區化、集團化的推進質量?
答:對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推進質量進行評估,首先,在評價要素上,要以上海的“綠色指標”為依據看集團(學區)內全體學校的整體辦學質量和每一所學校的辦學質量;也要看變化因素,主要是集團(學區)優質教育資源總量增長情況和學校差距縮小情況。第二,在評估方式上,在以往教育評價的基礎上,著力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委托專業機構實施評價,將評價結果作為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集團化和學區化辦學決策的重要參考,并逐步將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推進工作納入對區縣考核的指標之一。第三,在評價主體上,引入第三方機構,圍繞集團化、學區化辦學開展老百姓滿意度測評。
(10)如何對集團、學區的辦學與運作進行評價?
答:加強對集團和學區內部辦學情況和實際運行的評價,是深化集團化、學區化辦學的重要手段。對集團和學區辦學運行情況的評價,將堅持三個結合:一是靜態和動態結合。在評價要素上,首先是規劃的評價,透過規劃評價集團、學區的定位、目標、舉措、機制和保障等整體設計情況;其次是實施過程的評價,著重看規劃執行情況、問題解決的舉措和經驗等;然后是效果的評價,主要看學生、教師和學校成長與發展情況,尤其是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綠色指標等評價學生的成長進步。二是整體與個體結合,既看集團、學區整體發展,也看集團、學區內每一所學校的縱向進步。三是自評與他評結合。市教委等市級有關部門將通過多種方式對全市的集團、學區進行評價,建立激勵引領機制;區縣也對本區內的集團、學區辦學運行情況進行評價,促進提升;同時面向家長、社區開放,建立社區和家長參與學區化、集團化辦學評價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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