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過去兩年,深圳可謂“國際學校”大躍進,越來越多的“國際學校”亮相,僅記者粗略統計就有十幾家。有的“國際學校”一位難求;有的學校卻沒有挺過一年的“新人”期,以被收購告終。
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數量急劇增加,確由需求拉動。有機構調查顯示,目前全國外籍子女學校122所,民辦國際學校321所,公辦學校國際部218所,其中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數量增加明顯。近幾年包括深圳在內的一些地方出現大量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與旺盛的國際教育需求直接相關,而這種國際教育需求受到多方面因素的拉動。有的家長屬于主動出擊,為將來赴國外求學深造打好基礎,這是家長選擇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的主要動因。當然也有的家長是出于無奈,希望孩子在公辦學校接受高質量教育,但由于種種原因難以如愿,不得已選擇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
近年來,因受戶籍或學籍限制轉而選擇國際教育的不在少數。調查發現,深圳公辦普通高中學位緊缺,而進入深圳優質高中更是難上加難。除此之外,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大量出現,也與近年來各地收緊公辦學校“國際班”有著一定關系。一些省市相繼出臺政策,停止審批各類公辦學校“國際班”。在此背景下,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正是因為國際教育需求的日趨旺盛,使得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大量出現,但管理工作明顯滯后,突出表現為準入門檻較低。一些舉辦者在申辦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時,更多關注的是資本運作,而相應的專業準備明顯不足,尤其是在學校規劃、課程建設、師資選聘等方面準備不足,質量難以保證。在龐大的需求面前,有的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一位難求”,還有的學校匆匆上馬,最后草草收場。其中既反映出舉辦者的相關準備不足,也凸顯管理部門把關不嚴,管理滯后,應引起重視并加強監管。
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持續健康發展,亟需適應新變化。隨著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數量急劇增加,學校個體間的競爭難以避免,優勝劣汰、質量取勝成為一種必然。但從總體上看,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也面臨一些共同挑戰,當前亟需面對的是相關教育法律政策的調整與變化。一方面,修改后的《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自主選擇設立非營利性或者營利性民辦學校,但是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對于一些既包括義務教育又包括高中的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而言,如果“非義務教育部分”選擇為營利性民辦學校,可能會涉及學校“義務教育部分”和“非義務教育部分”的拆分,包括財產分割、債務剝離等,對此需要做好相應準備。
另一方面,目前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在高中課程設置上包括以國際課程為主模式、國際國內課程整合模式、以國際考試課程為主模式。加強對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引進國際課程、引入境外教材的審核管理,注重國際課程與國內課程的融合,確保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是一個重要政策取向,提供國際教育的民辦學校需要順應這一趨勢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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