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棲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奇的借款糾紛案。原被告互不相識,原告張軍卻手持一張3萬元的借條要求被告還錢。被告小李是名大三學生,面對這張簽了他的名字并按了手印的借條,他無比委屈,堅定地要求做鑒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但對于這場訴訟,小李愧對于父母,他坦言,之所以惹上這場官司,是因為他曾為了玩游戲在網上跟人借了5萬元,而父母為他連本帶利還了10多萬。他說:“我萬萬沒想到,好不容易還清了那筆,現在又莫名其妙多出了一筆,感覺這錢是還不完了。”
借款三萬 原被告卻互不相識
庭審中,張軍出具了這張三萬元的借條,他說,今年7月11日,他在朋友胡某的介紹下,知道了小李要借三萬元用于旅游一事,盡管他與小李并不相識,但在朋友介紹下,他還是借了這筆錢。雙方是在胡某車內進行交易的,車子就停在小李家附近的路邊,當時他給的是現金,雙方約定7月底還錢,利息按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為了證明自己的現金來源,胡某強調,這三萬塊錢來自一筆工程款,當時一個工程老板欠他10萬元工錢,為此,雙方還鬧到了派出所,在民警調解下,老板才給了他這筆錢。庭審中,張軍出具的這張借條,除借款人、借款金額等關鍵信息留有空缺外,其余內容均事先打印好了,另外雙方將違約金約定為每天3%。也就是說,如果超期還款,小李每天需要支付張軍違約金900元。
對于張軍所說,小李全盤否認。“我不認識張軍,這張借條也不是我寫的,上面的名字、手印,都不是我的,名字不是我簽的,手印也不是我按的,我根本就沒有借過張軍三萬塊錢。”為了證明自己所說屬實,小李申請對這張借條進行鑒定。因借條的真實性需進一步確認,庭審在進行了1個多小時后暫時休庭。
為打游戲 借五萬還了十多萬
庭審后,小李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對于這場官司的發生,他說自己被人給坑了,但最終還是要怪他自己。
小李說,今年初,他迷上了玩網絡游戲,但這些游戲并不是免費的,而要投入大量的資金。為了玩游戲,他在同學介紹下,通過網絡申請借款,向一家公司先后借款5萬元用于游戲支出。“第一次我只借了3000元,當時很快就還上了,對方也沒有提利息的事情。后來第二次我想借1萬元,拿錢時對方讓我寫借款1.6萬元的借條,另外他們還扣了什么手續費,到我手里只有8000元。前前后后我向他們一共借了5萬元,后來沒有錢還,他們找到我家里來了。因為這件事情,我家人一共還了10多萬元給他們。”小李說,因為自己網上借錢玩游戲的事情,家里人付出了10多萬元后,還一直受到對方的電話騷擾,要求他還錢,甚至在他家門口潑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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