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考科目四選三考試實行電子測試
據瀘州市教育局體衛藝科的工作人員介紹,瀘州市2017年中考體育考試總分為50分。具體考試規則為學生四選三,也即是學生在4個體育項目中選擇3個自身擅長的項目作為考試科目,評分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初三階段要求執行;每科考試100分,考生三項總和成績按體考總分50分進行折算,成績計算出現小數點,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1位,作為考生中考體考的最后得分。
體育成績將正式納入中考成績
考試科目包括:立定跳遠、原地正面雙手頭上投擲實心球、一分鐘原地跳繩、50米跑四個項目自選三項進行測試(報名時先明確選項,確定后不再更改)。
考試過程中,為了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2017年中考體考將實行電子測試。
對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有以下規定
另據工作人員介紹,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場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緩考者應參加區縣教育局組織的補考,補考僅限一次。
學校對申請免考的考生按相關規定進行初審,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疑議的學生報區縣教育局,區縣教育局進行統一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疑議的考生準予免考。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因殘、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績評定辦法上,因殘疾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獲準免考的學生及因健康問題(如患嚴重疾病、發育異常、過于肥胖或病弱)不宜參加體考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含縣區級)證明,經區縣教育局批準免考的考生,按25分計入總分。
回顧過去體考的形式2017年再次恢復分數計入總成績
據介紹,2017年體育成績納入中考成績也體現了瀘州市中考體考經歷了分數計入總成績等級制呈現恢復分數計入總成績的過程。
在2014年以前,中考體考成績是以分數呈現計入中考總成績;2013年,瀘州市成功申報為國家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試驗區,所以20142016年近三年采取的是等級形式呈現;現根據國家教育廳和省教廳的相關要求,瀘州市決定從2017年起中考體考成績恢復以分數呈現,考生在立定跳遠、原地正面雙手頭上投擲實心球、一分鐘原地跳繩、50米跑四個項目自選三項進行測試,三項總和成績按體考總分50分進行折算后計入中考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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