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周口女孩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學事件再起波瀾。據媒體報道,河南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以找不到法律法規依據、無權恢復學籍為由,拒絕了王娜娜的學籍恢復申請。11月8日,河南省教育廳學生處向媒體表示,未接到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關于申請恢復王娜娜學籍的報告,如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同意王娜娜入學,即可按有關規定為其恢復學籍。
王娜娜
王娜娜事件梳理
2003年高考,王娜娜因未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以為落榜便外出打工,之后結婚生子。
2015年,王娜娜發現自己當年并非落榜,已經考上了周口職業技術學院,但被人頂替了。
2016年3月,“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學”事件調查結果公布,頂替王娜娜上學的張瑩瑩被注銷學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
2016年9月14日,王娜娜向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郵寄《學籍恢復申請》。
2016年10月18日,周口市職業技術學院出具回函稱:“在2003年規定時間內,王娜娜已經持錄取通知書到校報到,當年錄取通知書已經完成使命……你被冒名頂替上學的事實已公之于眾,相關責任人已有相關部門處理……找不到恢復你入學資格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無權恢復你的學籍。”
面對無法恢復學籍的困惑,王娜娜甚至在自己的個人博客上發布信息,準備高考。
11月8日,河南省教育廳廳新聞辦向記者轉發了學生處關于“王娜娜事件”的情況說明稱,教育廳未接到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關于申請恢復王娜娜學籍的報告,如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同意王娜娜入學,即可按有關規定為其恢復學籍。
復學籍 到底該走哪些程序?
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因為找不到相關依據,所以不能為王娜娜恢復學籍,但是他們正在積極創造條件。河南周口職業技術學院和河南教育廳此前說難以恢復學籍依據的是《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兩份文件。
根據相關規定,王娜娜目前的各種情況,都不具備取得學籍的能力。那么,如果王娜娜想恢復學籍,她必須要通過什么樣的途徑來辦理呢?向誰申請?由誰決定呢?是河南周口職業技術學院還是河南教育廳還是教育部呢?
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馮玉軍表示,王娜娜事件的確并無先例,關鍵看教育部。
馮玉軍:恢復學籍 法律上并無條款與先例
教育部作為最高的行政教育、行政執法機關,如果先做出一個積極回應,也許這個問題就解決了。因為教育部有關的文件明令,任何一個教育機構是無權另造檔案的,造檔案就違法,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之所以他們不敢造,就是因為教育部有令。
望教育部主動行政 積極裁量
從法學的角度,其實我們非常期待教育部能夠在這個問題上往前走一步。行政其實是一個主動行政,教育部應該積極主動地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做決策,行使自由裁量權。
王娜娜案或成類似案件的重要參照
教育部如果作出一個相對來說讓幾方都滿意的決策,那么就會為未來有可能出現類似的案件,提供一個重要的先例。我們說同罪同判、同案同處,那么它就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參照。
若裁量不利 王娜娜可起訴教育部
如果教育部做不出一個積極的,對王娜娜有利的決定或者答復,那么王娜娜可以起訴。在沒有特別明確的法律時,教育部應該應訴,教育部和相應的機關要來證明自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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