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7年1月自學考試將于1月7日至8日(周六、日)進行。現將本次報名報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報考時間
(一)新生報名時間:11月10日至15日,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舊生和已辦理注冊手續的新生,可登錄省考試院考試服務網報考,時間:11月10日至20日。
二、報名條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報考我省自學考試。在押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也可申請報考。開考課程及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三、報名操作流程
首次參加自學考試的新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才可進行報考。
新生報名分預報名和正式報名兩個階段。
預報名:新生于報名期間自行登錄到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錄入個人信息和設置個人密碼,取得預報名號。新生憑預報名號和身份證到報名點現場進行正式報名。正式報名前,考生必須再次仔細核對預報名信息,如有誤,應及時上網修改,否則,一旦攝像后將無法修改。
正式報名:新生預報名成功后于報名期間到我市各自學考試報名報考點(詳見附件2)進行正式報名。考生正式報名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報考點進行電子攝像,同時打印、確認報名資料,并得到一個唯一的準考證號,考生使用該準考證號碼進行報考。根據《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財政委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深發〔2013〕1391號)規定,我市從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學考試準考證收費,各報名點不再收取準考證工本費。
領取準考證:考生報名后,應于1月自考開考前一周左右,憑準考證回執到原報名報考點領取準考證。根據《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方能入場參加考試。
四、報考方式
根據省自考辦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可通過省考試院考試服務網,報考相關專業的課程。參加主考院校組織的二學歷、相溝通、公開(開放)學院等各種助學形式的考生,由主考院校匯總各教學[ 二學歷試點院校、相溝通試點高專高職院校、公開(開放)學院教學點]的考生報考數據后集體報考。
(一)報考方式
1.網絡報考
省考試院考試服務網址:
5184網站服務熱線:020-38032604(周一至周五9:0018:00,報考期間周六、日照常開放)。
報考費繳費方式:凡通過5184網站報考的考生,不需要通過市財委非稅收入征管系統繳費,直接在5184網站繳費即可。
2.報考點報考
本次報考共設置3個現場報考點(詳見附件2),主要用于新生報名報考。在報考點報考的考生須提前登錄市財委非稅收入征管系統繳費成功后(繳費操作流程說明見附件3)方可報考,報考點現場不得收取報考費。
3.集中報考
參加主考院校組織的二學歷、相溝通、公開(開放)學院等各種助學形式的考生,須提前登錄深圳市財委非稅收入征管系統,根據本人報考的科目數繳費后,到所在助學單位集中報考。
五、其他事項
(一)省自考辦規定,同一期考試,考生只能選擇一種報考途徑進行報考,否則報考數據無效。
(二)舊生補攝像:2003年11月以前已參加過自學考試,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辦理過電子攝像的舊生,必須補辦電子攝像手續方可報考。攝像時間:11月10日至15日;攝像地點:各報名報考點(詳見附件2)。考生攝像后須同時登記補辦準考證,于1月考試前一周左右到原報名報考點領取準考證。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已有電子相片的考生無需再拍攝。
(三)補辦準考證:因丟失、損壞、信息變更(省考辦已審核通過信息更改內容)等原因需補辦自考準考證的考生,可于新生報名期間(11月10日至15日)在各報名報考點登記申請補辦準考證,并于1月考試前一周左右到原報名報考點領取準考證。
(四)考生要認真閱讀《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場規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部分自學考試事項貫徹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規定,自覺遵守考場規則,自重自愛,誠信考試。如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有關部門將嚴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將相關情況記入考生個人誠信檔案,同時將違紀作弊考生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
(五)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左右登錄深圳招考網查詢2017年1月自考考點和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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