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做好2017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全部到中小學校任教。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機構編制部門在核定的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額內,提前安排接收免費師范畢業生編制計劃,統籌本地區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將本省(區、市)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崗位需求信息通報給部屬師范大學,同時在教育部免費師范生就業服務網上發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及時公布、針對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免費師范生就業崗位選擇與中小學教師崗位需求有效銜接。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持續組織免費師范生畢業生專場招聘活動,部屬師范大學要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加大與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溝通力度,持續為免費師范畢業生舉辦優質高效的招聘活動。2017年5月底前,確保90%的免費師范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落實任教學校。2017年6月底仍未簽約的免費師范畢業生,其檔案、戶口等遷轉至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到師資緊缺地區的中小學校任教,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離校前全部落實任教學校。
通知強調,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免費師范畢業生履約管理辦法,確保免費師范畢業生嚴格履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未能履行協議的免費師范畢業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及違約金,已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由培養學校取消學籍。確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需報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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