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說福州話怎么也成了求職的優勢?”近日,福州市高新區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其中行政審批局窗口崗位招收3人,特別注明“熟悉福州方言者優先”。此舉引發不少市民熱議,有人認為這是“排斥外地人”,涉嫌就業歧視。
就業歧視人為制造社會不公,侵犯勞動者的正當權益,阻礙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因此,我國一直致力于消除就業歧視,并將之作為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現實中,就業歧視仍然普遍存在,而且花樣不斷翻新。在“就業難”的大背景下,人們對就業歧視愈加敏感,“熟悉福州方言者優先”引發爭議,并不奇怪。
然而,很多人在談論就業歧視時,往往更多的是憑感覺,而究竟什么是就業歧視,卻并沒有搞清楚。對不同的人區別對待就是就業歧視嗎?設置特殊招聘門檻就是就業歧視嗎?那可不一定。譬如某個工作崗位是同老外打交道,只有熟練掌握英語的人才能勝任,用人單位對應聘者的英語水平提出較高要求,從而將英語水平較低的人排除在外,并不涉及招聘歧視或就業歧視。
參照各方關于就業歧視的概念,筆者認為,判別就業歧視的標準主要有兩個:一是看用人單位設置的招聘條件是不是基于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二是看招聘條件是不是對求職者的能力和素質進行篩選。如果是,便不構成就業歧視,而是正常的人才競爭和優勝劣汰;如果不是,則涉嫌構成就業歧視。現實中,一個人的戶籍、民族、性別和星座等,只要與工作崗位的需求無關,與個人能力和素質同樣無關,就不能設置為招聘條件。
再來看“熟悉福州方言者優先”。首先,這是基于工作崗位的需要,正如福州高新區相關人員所言,區內有許多不會說普通話的老人,窗口工作人員與這些老人的交流最多,如果用福州方言,可以消除溝通障礙,增加親切感,提高辦事效率。其次,就這個崗位的特殊需求而言,求職者會說福州方言也是一種能力和素質,何況并沒有將不會福州方言的人完全排除在外,會方言本身也不等同于“僅限福州戶口”,更與就業歧視無關。
消除就業歧視并不排斥正常的人才競爭和優勝劣汰,厘清什么是就業歧視,我們才不會把就業歧視與人才競爭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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