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是國際上最早建立和實施國家資格框架的國家之一,在世界范圍內已經建立或正在建立國家資格框架的15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其資格框架被稱為第一代資格框架。以能力為本位,以學習成果為依據,澳大利亞資格框架將不同教育領域所獲得的14種資格類型共分為由一級到十級逐漸上升的10個等級,證書分別由不同的教育機構頒發,不同資格間相互銜接,創造了一個全國性完整一致的資格框架,構建了普通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三位一體的“立交橋”。此外,澳大利亞一直將修訂和完善其國家資格框架作為職業教育體系構建的基石,促進和保障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完善與成熟。澳大利亞資格框架建立于1995年1月,取代了1991年5月發布的“澳大利亞高等教育注冊”資格體系,并且于2000年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經歷了多次改革,日臻完善,不斷影響著后來的國家和地區,具有非常高的借鑒價值。
澳大利亞資格框架與其現代職業教育體系
在國家資格框架的引領下,澳大利亞建構了系統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成了與美國的社區學院教育、德國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并駕齊驅的世界三大職業教育模式的典型之一。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評估認為:“澳大利亞具有世界級水平的職業教育體系,在世界范圍內享有非常高的認可度和信任度。”
第一,以政府引領和行業主導為基礎,以需求導向和能力本位的課程設置為核心,以實踐驅動和環境優化的教學實施為關鍵,以嚴格準入和規范培訓的師資為保障,實現“產教融合”,增強職業教育體系的“適應性”。
第二,以資格證書銜接、課程銜接和學分銜接為載體,實現了“職普融通”,推進職業教育體系的“銜接融通性”。澳大利亞資格框架中認為學分是對學生的課程學習情況的綜合體現,實行學分轉移政策,將兩個不同等級的課程的學習成果進行交換,學生可以用先前所獲得的學分來免修同等級的課程,減少學生的學習量和學習時間,提升學習效率。從制度層面為個體提供了靈活和自主選擇的學習路徑設計,促進了職普融通。
第三,以對非正規、非正式學習認定的“先前學習認可”為紐帶,實現了職業教育終身學習渠道的暢通,促進職業教育體系的“開放性”。澳大利亞的先前學習認可建立在職業教育體系的基礎之上,同時也要依賴于其建立的職業資格框架。先前學習認可為學習者增加了一條新的學習路徑,使得目前的學習結果能夠得到認證,減少了學習時間,節約了學習成本,另外也提高了人們的學習動力和自信心,通過自我評價和職業規劃使得個人的學習能力得到發展,并且可以激發個人終身學習的熱情。增大了“人人受教育、時刻受教育、處處受教育”的機會,有利于職業教育終身學習渠道的暢通和學習型社會的建設。
澳大利亞資格框架的啟示和借鑒
借鑒澳大利亞等先進國家職業資格框架的經驗,反觀我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面臨的問題,以實現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構建的目標為出發點,對我國國家資格框架的構建提出若干建議。
第一,轉變觀念,在終身學習理念下,資格框架確保學習者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可以自由選擇學習路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選擇。以人本主義理念為指導,培養其與環境互動的主動性和責任感,應積極面對生活的挑戰,積極應對生活中的問題,做進入社會生活的全面的人。樹立大職業教育觀,擯棄原有的職業教育等于職業學校教育的觀念,綜合協調政府、行業和學校成為一種跨界的深度融合與合作關系。以學習成果為導向的能力本位觀,對于正規、非正規及非正式學習而言,三者在知識、技能與能力的獲得方面是相同的,只是形式上有所不同。
第二,制定國家資格框架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職業資格管理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以法律的形式保障資格制度的有序運行。國家資格框架作為國家政策層面在教育發展中的指向標,推行過程中配套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是重要的保障,即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國家資格框架中各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管理機制,政府管理的權限等,使國家資格框架的制定和發展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和調控。
第三,建立國家統一的資格框架管理制度,保障資格證書的統一和權威性。在管理層面,國家層面應該設立專門機構或者指定權威機構負責框架的實施,綜合協調統籌相關職業教育資源對職業教育的管理,同時消除資格證書管理部門(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和行業協會等)之間的壁壘,開發全國統一一體的國家資格體系,建立一套資格證書和學位資格相互統一的國家資格框架的集成。在管理機構中應設立標準委員會。這樣,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資格框架和能力標準,以作為制定各級各類教育標準和行業職業能力標準的依據。
第四,暢通各級各類證書間的溝通和銜接,促進職普融通。在資格框架的內容要素設計中,把不同教育類型的資格證書以學習成果為依據分為若干等級,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兩類教育中的資格證書在某些級別有“交叉”或“等值”,也就是說同一級別的證書可以由不同類型的教育部門頒發。并且在學校層面根據資格等級的規定,設置相應的相互銜接的課程,比如橋梁課程,讓不同教育類型的學習者可以通過選擇同樣的課程進行學校之間的流動以及知識結構和能力上的連接。同時,通過學分的累積和互換形式的學分互認,從更加微觀的層面實現兩類教育彼此間銜接和融通,實行對中高職、大學中實行課程學分互認和相應的學分免修。
第五,發揮行業企業在資格證書制定中的主導作用和學校的主體作用,深化產教融合。立足于行業標準進行資格的開發、資格標準的制定以及資格認證的開展。學校層面,從課程設置、教學內容到實訓條件等方面進行調整,適應職業資格證書的考核和認證要求。
第六,擴大資格框架覆蓋范圍,認可學習者的先前學習,暢通終身學習渠道。把非正規、非正式學習,包括通過自學、工作經歷和資格證書等獲得的知識、技能和能力依據學習結果進行比對,經認定后轉換為一定的學分,以將其納入到與正規教育或學習的同等地位。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