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凡各門課程考試成績合格(各專業必須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規范計劃完成全部考試課程),實踐考核合格(無實踐考核科目除外)而即將畢業的考生須填寫《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一式三份(復印件無效),表格于2016年11月28日12月9日(工作日)在青海省考試管理中心三樓自考處領取。
二、考生填寫表格一定要書寫規范,字體工整,表中不留空白,并加蓋單位印章。表格中最后學歷一欄里須填寫取得本次畢業證前的學歷(高中、中專、大專或本科)。表格中身份證號一欄里一定將身份證號填寫準確,無身份證的考生不能辦理畢業證。在表格的報考欄里一定要填寫清楚準考證號(12位),無12位準考證號的考生無法辦理畢業證。
三、辦理自考本科畢業證的考生在交表期間還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址:http://www.chsi.com.cn)上驗印自己的專科學歷,并且打印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含二維驗證碼)交省自考辦備查。本科畢業生提供的專科畢業證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一定要真實有效,否則對可能出現的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對有疑問的學歷證書,考生須到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及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學歷認定。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或《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歷證書查詢結果通知》(以下簡稱《學歷認定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外,還須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四、辦證需要三張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黑白照、彩照不限),貼于鑒定表中,照片不是同一底版的拒絕收表。
五、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畢業生登記和鑒定表》交到自考處,考生交表時必須將身份證復印件和所有的單科合格證交自考處用于查檔。本科畢業生還需交畢業論文和畢業論文答辯成績表一份及專科畢業證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含二維驗證碼)打印件一份,有實踐環節實習科目專業的畢業生還需交實踐環節實習表。
六、凡手續不全或不按要求填表者導致延誤辦證,一切責任自負。
七、交表時間:2016年11月28日12月9日(工作日)截止,過期不侯。
八、領證時間及手續:考生于2017年2月20日3月3日(工作日)持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處領取畢業證書,代領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被代領人書寫的委托書,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代領人姓名和本人畢業證的專業名稱、專業層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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