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教育部官網消息,教育部近日發布通知,要求各高校進一步落實高校信息公開清單,本月31日前須向社會發布高校信息公開的年度報告。年度報告須有對信息公開的評議情況和因學校信息公開工作受到舉報的情況介紹。各校重點做好錄取程序、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考試加分考生資格公示等招生信息公開,定期主動公開財務預決算信息,加快實施“陽光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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