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1日起,新疆將根據最新出臺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保障南疆免費高中教育穩步推進。
這是記者13日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了解到的。根據自治區近日對外公布的《條例》,具有南疆地區戶籍或者以其為經常居住地,并已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教育的適齡初中畢業生(下簡稱“適齡學生”),不僅能夠免費完成高中階段教育,還能夠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免費接受高中教育的權利。同時,自治區和南疆將以政策、資金、師資等各方面的“傾斜”,深推免費高中教育。
按照《條例》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需實行面向南疆地區配置優質教育資源的“傾斜”政策。南疆地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需將普及免費高中教育納入本地發展規劃,并保障教育經費的足額投入,在新建居民區時需同步建設高中階段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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