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教育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的指導意見》,鼓勵高校科研人員科技創業、加強校企合作,切實促進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該意見共給出了十八條政策措施,包括加強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建設、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評價激勵機制、支持高校科研人員科技創業、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并深化高校職稱評定改革等。
該意見提出,全省高校要建立健全符合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績效考核和工資獎勵等制度,確保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人員可聘職稱,可參與業績考核,全面推動高校科技評價從單一的“學術評價、論文評價和獲獎評價”向綜合評價轉變,突出“成果轉移轉化評價、產業貢獻評價、經濟推動評價和社會服務評價”。
該意見同時指出,全省高校對其依法取得的職務科技成果,可自主采用轉讓、許可或作價投資等方式進行轉移轉化,不需要審批或備案。高校可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或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獎勵,主要貢獻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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