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新疆決定啟動實施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工作,暫定從今年9月1日起,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實施。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啟動實施援疆資金資助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發放范圍包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受援地區82個縣和177個團場在內地普通高校就讀的家庭困難本科生、專科生和預科生。資助對象包括南疆四地州和其他受援地州的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鎮低保家庭學生以及烈士、傷殘軍人家庭和孤兒學生。資金來源從19個對口援疆省市“十三五”對口援疆規劃的援疆資金中支出,并由各援疆前方指揮部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組織,以現金的方式直接發放。
開展資助內地普通高校新疆籍學生工作,是深化教育援疆工作的重要舉措。今后,各受援地(州、市)、各相關部門將會同支援省市前方指揮部制定助學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或管理辦法,明確工作責任、發放形式等,確保資金按期足額發放到受助學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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