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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熱點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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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熱點問答

日前,廣東省教育廳公布《關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和《關于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這意味著,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新生將實施全新的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考)和綜合素質評價(以下簡稱綜評)。為讓讀者更好了解學考和綜評相關內容,記者就有關熱點問題專訪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

問1:建立學考和綜評制度有何意義?

答:建立科學的學考和綜評制度,一是有利于促進基礎教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這次規定的學考科目,均是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也就是國家規定應教、應學的課程,對促進中學落實國家課程要求,促進中學教學回歸起到積極作用。而綜評要求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發展特別是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全面發展情況進行如實客觀記錄,以事實為依據進行評價。這些都有利于促進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真正將工作重點從“唯分數論”走向“全面育人”,從追求“分數”轉向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二是有利于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和應考壓力。新的學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統一考試科目從6科減少到3科,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的3科等級性考試分散在高中3年期間進行,學生學業負擔和備考壓力會有所減輕。三是有利于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健康發展。這次改革,學考設置了合格性考試要求,也設置了等級考試科目,既要求學生學習國家規定的學科必修內容,也為學生個性特長、愛好、發展提供了選擇性的等級考核內容,促進學生在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的同時,可以有時間精心于自己特長學科的發展,充分發展個性潛能和學科特長,避免埋沒學生特長與興趣。四是有利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科學選才。學考和綜評內容列入高校招生錄取考核范圍,有利于高校改進人才選拔評價體系,選拔適合本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科學選拔人才,提高人才選拔培養質量,提升專業人才培養水平,這就為高考科目、內容改革提供了空間,為各類人才提供不同成長通道。總的來說,可為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和多元錄取的高校招生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問2:學考開考哪些科目?為何要設置合格性和等級性兩種考試科目?

答:《實施辦法》規定,學考設置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類型。合格性考試開考科目覆蓋國家《課程方案》所有設定的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4門。等級性考試開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除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既有合格性考試,也有等級性考試外,其他科目僅為合格性考試。設置合格性考試科目和等級性考試科目,是根據教育部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相關要求制定的。合格性考試科目主要是考核學生學習高中課程學業情況,其成績可作為學生高中畢業的依據,等級性考試科目主要是考核學生學科特長,其成績是高校特別是本科院校招生錄取依據重要組成部分,將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

問3:學生如何報考學考?

答:《實施辦法》規定,高中學生必須參加合格性學考,報考高考的學生還必須選擇參加3門等級性學考。即等級性考試由考生根據高校招生科目要求和自身愛好、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等6門中自主選擇3門。為避免學生重復考試,《實施辦法》規定,參加等級性考試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績的學生可不參加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可以不用參加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學考,用統一高考相應科目考試成績來替代學考成績。具體來說,學生參加學考主要分兩種類型:一是報考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或僅為完成高中學業的學生,須參加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14門合格性考試。二是報考高考的學生,原則上需要參加14門合格性科目考試;同時須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參加3門等級性科目考試。但可用達到一定成績的語文、數學、外語統一高考成績和合格的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級性科目的成績,代替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即參加高考的學生,一般可不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以及3門等級性考試對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

問4:學生如何選擇等級性考試科目?

答:學考中的等級性考試科目,是高考科目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成績將作為高校特別是本科院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有意向報考高考的學生,應根據高校招生科目的要求,以及自身學業愛好和特長情況,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中自主選擇3門科目。為讓學生及早做好準備,我們將要求各高校提前3年左右公布不同專業對高中生學科選考要求,使學生有充足的時間根據自己選報高校的專業要求和自身特長來自主選擇選考科目。即高校專業招生科目要求將在2018年底前公布。

問5:學考由哪些部門組織實施?

答: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門科目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統一制定考試說明、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和體育與健康等5門,由省教育廳負責制訂考試辦法,對命題、評分標準、考場設置、組織方式、監考要求和監督機制等方面內容作統一要求,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問6:學考的考試內容是什么?

答:學考內容將根據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要求確定。14門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均以《課程標準》的必修要求為依據,難度保持相對穩定。6門等級性考試科目,以《課程標準》的必修和選修Ⅰ內容為依據。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學習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后確定計入高校錄取總成績的3門選考科目進行學習,學完選修內容后參加考試。其他科目學完必修內容后即可考試,成績合格即可。各科目考試命題必須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不僅全面考核學生掌握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還要注重對能力的考查。

問7:學考科目多,如何安排考試?學生如何報考?

答: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門科目考試,將安排在每學年6月和次年1月開考,學生擇時報考。新學考制度建立以后,這些科目的考試將是常態化。因此,高中學校要根據高中課程教學要求,統籌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合理指導學生選擇參加考試科目及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學生選擇參加2個科目考試,高二年級學生選擇參加6個科目考試,高三年級學生選擇6個科目考試。具體來說,高中學生可在第4學期末參加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4門科目考試,第5學期末參加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和物理5門科目考試。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則可在高一或高二各考一門,音樂和美術科目可在高一和高二各考一門。體育與健康在高中3年每學年進行一次測試。

省統考科目考試時間分別集中在每年1月和6月間舉行,學生考試科目則分散在高中三年分別進行,學生學完課程后即可參加省里組織的學考。這一安排可以減少學生在高三年級集中備考的門數,分散學生、老師備考負擔,也可以為學校在教學進度安排提供更大的自由空間。

問8:學生可參加多少次學考?考試成績是否有長期有效?

答:《實施辦法》規定,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機會,考試成績以最好的一次作為最終考試結果。即學生對第一次學考科目的成績不滿意,可選擇參加第二次考試,并以兩次考試中最好成績作為最終成績。同時規定,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或用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學考成績,應屆生當屆有效,往屆生當年有效;用作高中畢業與學歷認定的學考成績,長期有效。

問9:學考成績如何呈現?

答: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門科目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等,0分不記等級。各等人數分別為參加當次當科學考考生總數的比例依次為15%、30%、30%、20%和不超過5%(含E等和0分)。在公布成績時各“等”成績將再細化為若干個“級”,等級細化具體辦法另行規定。合格性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和公布成績。

問10:學考什么時候考試實施?

答: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新生,實行新的學考制度,學考成績將用于2021年高考高校招生錄取。根據省政府《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精神,作為過渡期,我省在現有學業水平考試基礎上,2017年1月,增加語文、數學、英語三門考試科目,由現在高三級的學生自愿報考,其考試成績可作為2017年高職院校分類招生錄取的依據。具體辦法已在《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增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粵教考〔2016〕6號)中明確。

問1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如何運用?

答:合格性學考成績可以作為學生高中畢業與學歷認定主要依據,也可作為普通高中畢業及高中階段其他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認定高中同等學力的必要條件和主要依據,是高考招生錄取的資格條件。其中語文、數學和外語成績還可以作為高職院校分類招生或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據。等級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自主選擇3門等級性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參加錄取。此外,學考成績還可以作為教育行政部門對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測的重要手段。

問12:新的學考制度會增加學生負擔嗎?

答:總體來說,學考不會增加學生負擔。首先,新的學考制度建立后,高考統一考試科目從6科減少到3科,學生高考集中備考的壓力會有所減輕;其次,合格性學考科目考核的內容,是高中學習應知、應會的必修內容,是國家課程規定的必修課程,不用考選修內容;再者,合格性學考分散在高中3年期間進行,學生可學完1門考一門,此外,還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了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等級性考試科目的機會。這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學生備考心理壓力和精神負擔。而對只報考高職院校的考生來說,由于只需參加學考的合格性考試科目,不需要參加高考,更是可以早早從高考備考壓力中解脫出來。多年來,中學普遍存在著“高考考什么,中學教什么,學生學什么”的現象,國家規定的課程教學要求沒法落到實處,中學片面追求升學率,學生學科基本知識素質,知識結構嚴重缺失,影響了學生的健康成長,對高素質人才培養也帶來較大的負面影響。新的學考制度,對促進中學落實國家課程要求,促進中學教學回歸,更好提高國民素質,對高素質人才培養都將會發揮更積極的作用。

問13:高中課程教學管理如何適應學考制度的變化?

答:新的學考制度,對高中教育教學和學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為適應學考帶來的變化,各地要全面推進教育教學改革。一是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按課程方案要求要開齊開足必修課程。二是要調整教學組織方式,滿足學生選學的需要,學校在編班、教學等環節需進行適當調整,合理確定教學進度,統籌指導學生合理選擇考試科目和時間。三是要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提高教學管理能力。建立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制度,提高教師對學生人生發展規劃的指導能力,培養學生自主選學能力,指導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培養興趣,發現自己的特長和優勢,學會選擇,規劃人生。四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在設施設備、師資配備等方面要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新的教學需要。

問14:綜評主要評什么?

答:《實施辦法》強調通過參與相關活動情況及其成果來考察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的綜合素質狀況,重點考察學生成長過程中能夠反映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的突出表現,特別是體現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一些具體活動和相關的事實。要求不僅要記錄參加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記錄參與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及其成果,使評價內容具體、可考察、可比較、可分析、可操作。對學生評價的內容從原來單一的成績考查轉向豐富的能力考查,由原來的終結性評價變為終結性評價和過程發展性評價相結合,使對學生基本能力的考查從一元走向多元,有利于促進人才培養方式的根本性變革,必將促進學校對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視,引導學生更加注重學生創新素養培育、社會參與意識和能力的發展。

問15:綜評遵循什么樣的程序和辦法?

答:綜評貫穿高中3年,由5個操作環節組成: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學校和教師撰寫評語、公示審核確認、形成檔案材料。強調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自己及時填寫記錄、收集整理、遴選相關典型事實材料,引導學生在記錄成長事實和自我陳述中,不斷發現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促進學生自我教育和主動發展。要求班主任和相關教師在全面了解學生成長情況的基礎上,圍繞學生成長過程的突出表現,撰寫學生評語,力求全面、客觀、公正地反映學生的總體發展水平和優勢個性特點,充分體現對學生的關愛和對學生健康發展的期盼。同時要求將有關材料在公示審核確認后導入信息管理系統,形成學生綜評檔案。5個程序前后連貫,環節清晰,具有規范、嚴謹、遞進的特點,操作性強;同時對每個環節的時間、責任主體及具體要求都做了明確具體規定,旨在規范評價過程,避免各行其是。

問16:綜評怎么使用?

答:學生可以在成長事實的記錄中,分析把握自己的成長過程,不斷發現和提升自我,建立自信,體驗成長的快樂。高中學校可將綜評作為指導學生成長的依據,利用寫實記錄及相關事實材料,分析把握學生成長過程,對學生進行針對性指導,引導學生明確努力方向。各級教育部門可將綜評作為評價學校辦學水平的重要依據,了解本地學生各方面素養的整體情況、學校素質教育特點和社會實踐情況等,從而對學校辦學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同時,學生的綜評情況是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隨著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綜評作為人才多元評價、多維度評價的重要要素,將越來越受到高校的重視。

問17:如何確保綜評權威真實、可信可用?

答:綜評工作主要是由中學組織實施并建立。建立真實、誠信的學生綜評檔案,需要中學、家長、社會的共同努力。建立可信、可用的綜評是中學、高校、社會的共同目標。我們不能因為目前社會誠信上還存在這個問題或那個問題,而對建立綜評裹足不前,無所作為。近年來,國家十分重視社會誠信體系的建設,比如正在建設社會誠信查詢平臺,不誠信的人或單位將在平臺“曝光”。隨著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相信保障學生綜評的純潔度和誠信度,會逐步成為學校、家長、社會的共識和自覺行為。在實施綜評初期,我們將通過建立統一的綜評信息管理平臺,建立綜評監督管理機制,嚴格記錄和評價程序,建立公示、學生權益救濟、監督管理和誠信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確保綜評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保障真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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