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市財政局下發了《北京市初中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要求,七、八年級(即初一、初二年級)學生每學期應參加5次開放科學活動,按任務單要求完成1次活動計1分,2學年累計應參加20次活動,滿分為20分。學生參加活動累計分數,中考時計入物理、生物(化學)科目原始成績。
本辦法自2016年11月20日起施行。
開放科學活動每次2小時
市教委介紹,設立北京市初中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是為了構建開放的教與學模式,為學生提供更加精準、個性化學習服務,為全市七、八年級學生提供優質、多元、豐富、生動的合作探究式實踐活動,滿足學生個性化、多樣化的發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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