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招生辦10月9日發布《關于珠海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使用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初中等級考試科目成績使用做出調整,取消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與普通高中對等級考試成績的錄取差別,考生成績達C級以上才能被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變化
據悉,初中學業考試從2015年開始已經將分數轉變為等級,考試成績直接跟中考掛鉤。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為珠海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具體按學生參考人數比例進行劃分:A級占25%、B級占45%、C級占25%、D級占5%。
新調整出臺前,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可被普通高中錄取;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均達到B級以上(含B級)方可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目前,珠海國家級示范性高中共有五所,分別是珠海一中、珠海二中、斗門一中、珠海實驗中學和北師大(珠海)附中。
鏈接
根據《通知》,生物、地理在初二結業時進行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在初三結業時進行考試。初三考生(含社青類考生、外地轉入考生)可結合自身情況申請補考地理、生物(須在當年規定時間內報名),成績等級按兩次考試中較高的一次計入學業考試成績。
招生辦要求各區教育部門和學校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在不加重學生負擔的基礎上防止群體性偏科,確保初中教育教學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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