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珠海市招生辦發布《關于珠海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使用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初中畢業學業等級考試科目成績使用有調整,考生成績達C級以上可以被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此外,生物、地理在初二結業時進行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在初三結業時進行考試。初三考生(含社青類考生、外地轉入考生)可結合自身情況申請補考地理、生物(須在當年規定時間內報名),成績等級按兩次考試中較高的一次計入學業考試成績。
達到C級可讀國家示范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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