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直一般高中錄取分數線劃定
普通高中首次實行限時報到制
已被錄取的學生應于7月28日、29日、30日三天到校報名
記者從九江市中招辦了解到,2016年九江市市直一般高中錄取分數線及職業中專錄取辦法公布。
根據今年市直各類考生中考成績和填報志愿及市直一般高中招生計劃,經市中招辦測算,并報中招委研究確定,市直一般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為405分。由于考生填報志愿相對集中,部分一般高中實際錄取線高于最低錄取控制線,其中九江外國語學校錄取分數線為470分,市六中錄取分數線為428分。
凡已上一般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因志愿填報原因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于7月30日前到招生計劃尚有空額的一般高中(市四中、市七中、實驗中學)辦理補報申請,7月31日市中招辦將根據申請按缺額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凡未被一般高中錄取的考生在8月20日前可到相關職業中專(含五年制中高職銜接)和高職院校申請參加2016年新生錄取。職業中專(不含五年一貫制)實行注冊制,不受考分的限制。
凡愿意就讀民辦學校的,可向相關民辦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民辦學校錄取后,憑學生錄取花名冊及家長申請由學校統一于8月15日前到市中招辦辦理錄取手續。
按照《江西省2016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贛教考字〔2016〕2號)文件精神,普通高中招生實行限時報到制,各市直一般高中接市中招辦錄取名單后應及時通知已被錄取的學生在報到期限內到校報名,報到期限為7月28日、29日、30日三天時間,以便于建立新生錄取數據庫并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同時,根據文件要求,市直各普通高中學校必須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和收費標準招收學生,不得超計劃、降分數、超收費標準違規招生,不得招收已經錄取他校的學生。違反規定跨市(縣、區)招生、超計劃招生、線下招生等違規行為招收的學生,不能進入全省統一錄取庫,因違規招生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學校責任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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