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學校需要向家長和學生公開校服等采購情況;同時,酒吧、歌廳等需要在門口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禁止未成年人進入酒吧。這是新民網記者從今天(9月18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中獲得的信息。
“學生服等學習和生活用品的質量安全,直接關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問題,不容忽視。”市教育委員會主任蘇明指出,今年年初,本市快速、有效地處置了“毒校服”事件,此后本市建立了學生服質量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蘇明透露,草案在總結上述經驗做法的基礎上,作了兩方面的規定,“一是從保證質量安全的角度,要求學生服等學習和生活用品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標準”,同時,草案還明確,“學校向家長和學生公開采購情況,以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而此前的“李天一”案也讓社會公眾開始關注未成年人進入酒吧的問題。
“近年來,本市出現了招攬未成年人進入酒吧‘充場’以吸引顧客的現象。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蘇明坦言,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關注。也因此,此次草案中明確,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酒吧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門口明顯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志,并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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