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民辦初中學校: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嚴格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5〕6號)精神和太原市教育局《關于2016年太原市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的指導意見》(并教基字〔2016〕9號)要求,結合實際,現就做好2016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具有本市戶籍和本市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
2、符合規定條件、具有本市小學學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屆小學畢業生。
3、沒有本市戶籍,但已在本市民辦小學就讀、具有本市小學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和具有本省其他市戶籍、學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只能參加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二、招生范圍
1、不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學校,應面向本市行政區域招生;具備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學校,應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區域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也可適當面向本省內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人數(不含已在本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30%。
2、民辦初中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的學生。
三、招生計劃
1、各民辦初中學校應根據本校辦學條件,在規定時間內申報2016年度招生計劃。
2、市教育局依據各民辦初中學校辦學條件和全市小學畢業生生源總量,統籌核定后下達各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未經批準,任何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
3、各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班容量要嚴格控制在50人之內,并提倡實行小班化教學。
四、報名辦法
1、2016年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繼續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與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要實現有效對接。
2、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開始前,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小學、民辦初中學校要向小學畢業生及家長做好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政策解答和網上報名辦法咨詢等服務工作。
3、網上報名在全市統一規定時間內通過登錄太原教育門戶網站進行。網址為:http://www.tyjyj.cn。
4、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網上報名系統受理小學畢業生及家長自主登錄進行報名。
5、小學畢業生及家長網上報名時,要根據自身意愿自主選報民辦初中學校。每名小學畢業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完成后,學生及其家長通過報名系統打印獲取《2016年太原市自愿選擇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表》。
6、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市教育局將在太原教育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yjyj.cn)公布各民辦初中學校報名情況。
7、按照省教育廳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有關規定,沒有太原市小學學籍的非本市應屆小學畢業生及家長,參加太原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時,需登錄太原教育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yjyj.cn)從“通知公告”欄下載并填寫《2016年非太原市小學畢業生自愿選擇太原市民辦初中學校申請表》,由小學生畢業學校及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簽署意見后方可參加太原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否則無法辦理錄取及學籍注冊手續。
五、錄取辦法
(一)電腦隨機派位
1、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招生,對于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的學校,要全部錄取選報該學校的學生;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學校,其招生計劃數的30%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進行錄取,其余70%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進行錄取。
2、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電腦派位工作將按照統一時間、統一程序、統一要求的方式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3、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要做到全程錄像,并邀請公證機構人員、計算機專家、行風監督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學校負責人及家長代表進行全過程監督。
4、各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后,現場將錄取結果打印3份,由學校、市教育局督查人員及紀檢人員各持一份,并及時將錄取結果上傳到太原教育門戶網站(網址:http://www.tyjyj.cn),公布各學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名單。
5、各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要在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當天,在本校顯著位置公示本校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收費標準、辦理錄取手續流程等,并在3日內完成錄取手續辦理工作。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校辦理錄取手續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所空缺招生名額轉為自主招生計劃。
6、電腦隨機派位工作結束后,市教育局督查人員現場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紙質資料和全過程錄像資料密封,留存備案。
(二)學校自主招生
1、參加自主招生的對象為:(1)已選報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進行電腦隨機派位但未被錄取的學生,可參加所選報學校的自主招生;(2)選報其他民辦初中學校的學生,參加所選報學校的自主招生。
任何民辦初中學校不得招收全市統一網上報名時未選報本校的學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注冊。
2、各民辦初中學校在組織自主招生時可采取電腦隨機派位、學生面談、綜合素質考察等方式進行。嚴禁自行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與招生入學錄取掛鉤的考試、嚴禁以各類競賽成績、獲獎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錄取的依據。
各民辦初中學校要按照市的統一要求,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并在規定時間內報市教育局備案。
3、參加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2016年太原市自愿選擇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表》和《小學義務教育證書》,到所選報民辦初中學校辦理自主招生相關手續。
4、各民辦初中學校應在規定的自主招生時間結束后3日內通知學生及其家長自主招生結果,并為被錄取的學生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5、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必須接收自愿升入本校初中的本校小學畢業生。不得勸退自愿升入本校初中的本校小學畢業生。
6、市教育局將組建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督查組,對全市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蹲點督查,根據工作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三)錄取結果審核
1、各民辦初中學校應按照市的統一要求,認真準確核對被錄取學生的有關信息,并在規定時間按規定格式將自愿選擇到本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信息資料報送市教育局審核備案(紙質資料需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同時上報電子版)。
2、凡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并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在接到民辦初中學校錄取通知書2日內,將《2016年太原市自愿選擇民辦初中學校網上報名表》復印件和民辦初中學校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各一份,交已被分配的公辦初中學校,市教育局將按照民辦初中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調整學生學籍注冊。
3、凡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并簽訂正式協議的學生,由各民辦初中學校發放蓋有本校公章的全市統一格式錄取通知書。
六、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民辦初中學校要按照市的統一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及相應的工作機構,抽調素質過硬、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招生工作。各民辦初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成立組織工作機構的文件及招生工作人員聯系方式書面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2、嚴格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是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的剛性要求,各民辦初中學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招生。凡違反規定超計劃招收的學生,教育行政部門一律不予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3、規范工作流程。各民辦初中學校在招生工作開始前,要簽訂《2016年太原市民辦中小學校規范招生工作承諾書》,嚴格履行所承諾事項。并嚴格按照市的統一要求,嚴格規范招生工作流程。即:申報招生計劃——制定工作方案——編制招生簡章——參加電腦隨機派位——辦理電腦隨機派位學生錄取手續——公布自主招生方案——組織自主招生工作——公布錄取結果——簽訂正式入學協議——辦理新生注冊手續——發放初中新生錄取通知書。
4、強化輿論引導。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各民辦初中學校要通過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政策,正確引導學生及其家長了解招生政策,理性選報民辦學校。民辦初中學校要本著對教育事業、對社會、對人民群眾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開展招生宣傳,做到誠信招生,公開招生信息,實施陽光招生,接受社會監督。
5、嚴肅工作紀律。各民辦初中學校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自覺執行“八不準”。即:不準超計劃、超班容量招生;不準以虛假招生簡章誤導和欺騙學生(家長);不準采取考試或變相考試的方式錄取學生;不準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依據;不準提前簽約錄取學生;不準利用各種方式限制學生和家長報名;不得違規提前組織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不得違反規定亂收費。
6、強化責任追究。市教育局將加強全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的督查,并設立舉報電話,對違反規定的學校,一經查實,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視情節輕重直至給予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附件:
2016年太原市民辦初中學校招生網上報名溫馨提示 2016年太原市小升初自愿選擇民辦初中學校申請表 2016年太原市小升初民辦初中學校招生計劃 2016年太原市小升初民辦初中學校招生時間安排表 2016年太原市小升初民辦初中學校名單
太原市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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