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常春藤學校在招生時歧視亞裔的情況已屢見不鮮,美國亞裔群體近年來也曾經針對歧視進行過兩次申訴,然而至今沒有任何結果。
作為一個移民社會,教育平等始終是美國公共政策制定的重要課題。經過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風起云涌的民權運動,美國為保護少數族裔機會均等和族裔平衡,將教育資源的天平向少數族裔傾斜。
自此,少數族裔的身份在美國高校的錄取中變成了一個隱形的“加分”項目。
然而,相較于拉美裔族群和非洲族群,僅占美國總人口5.6%的亞裔顯得更加“人少勢寡”,政治訴求表達較少、參政意愿較低、在競選政治中受重視程度也相對較低。
但或許也因為“不愛咋呼”的族群特質,同為少數族裔,常常被貼上“模范公民”標簽的亞裔族群在高校入學環節卻較少受到平權政策的“特殊照顧”。
在白人固有優勢和非洲裔、拉美裔等少數族裔“隱形加分”的夾擊之下,大學門檻前的“亞裔劣勢”由此形成。
問問身邊華裔孩子,“必須比別人更優秀才能進入理想大學”似乎已是無需多言的共識。
美國亞裔教育聯盟主席趙宇空也指出,亞裔學生想要進入常春藤院校,同白人、非裔和拉丁裔相比,需要考取更高的SAT(美國大學入學考試)成績。有學者研究表明,在耶魯大學、布朗大學以及達特茅斯學院這三所常春藤名校錄取學生中,相對于申請者人數,亞裔在所有族裔中的錄取率最低。
美國教育部數據分析也清楚地顯示,在所有常春藤盟校中,布朗和達特茅斯對亞裔學生的錄取比例最低,耶魯和布朗對亞裔申請學生實施事實上的種族配額達20年以上。
亞裔不公處境誰來管?
早在2015年,亞裔教育聯盟就聯合64個亞裔團體,針對哈佛大學對亞裔招生歧視向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提出侵犯公民權利的訴訟。
教育部民權辦公室在45天后以美國聯邦法院同時正在審理一宗類似本科生申請哈佛被拒案件駁回了申訴。
今年5月23日,美國亞裔教育聯盟組織了130多個亞裔團體,再次對三所美國常春藤名校:耶魯大學、布朗大學以及達特茅斯學院提起訴訟,要求審理這三所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存在的歧視亞裔申請情況。
過去10年中,符合美國名校錄取條件的亞裔申請人數量倍增,但在這三所美國名校中,亞裔所占比例基本維持在同一水平。許多研究表明,這些高校“長期持續性以及系統化地歧視亞裔申請學生”。
然而截至發稿,申訴尚無結果。
印度裔工程師學會華盛頓特區分會會長阿賈伊·科塔里博士說,亞裔教育聯盟的投訴很重要,但不會起什么作用。
科塔里補充道:“你可以通過好萊塢電影和電視了解這個國家,尤其是所謂的自由建制派,他們只關心非裔美國人問題,不會在乎亞裔美國人。”
政策傾斜,白人也“中槍”?
其實在美國,被大學錄取限制所拖累的不僅僅是亞裔學生,很多白人也對高校招生的所謂“多元化”深感不滿。
2008年,一位來自得克薩斯州的白人女孩阿比蓋爾·費舍爾就因自己沒有被得克薩斯大學錄取而遞交了一紙訴狀。費舍爾認為,得克薩斯大學是因為她的膚色而沒有錄取她。
據美國媒體綜合報道,得克薩斯大學招生時有一個“十佳項目”制度,會擇優錄取得克薩斯州每所高中的頂尖學生。
通常,該州各高中成績位列前10%的學生幾乎都能保證被錄取,其他本州學生和來自其他地方的學生則會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如種族)錄取。費舍爾恰好排在其所在高中12%之列,未能通過擇優項目入學。
費舍爾稱,得克薩斯大學因為種族原因沒有錄取她,她不得不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完成了四年的大學學業。
費舍爾的訴訟前后持續了8年的時間,直到今年6月23日最高法院才做出了裁決,認為大學在錄取過程中考慮到學生種族因素的做法不違背憲法。
這一判決在美國國內引發了頗多爭議,但是也變相給美國高校為保證“多元化”而在招生中繼續考慮種族因素的行為發了通行證。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代表多數意見方在判決書上寫道:“一所大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隱形的‘能夠作為客觀標準但是有助于進步的’標準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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