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自費出國留學人數增多,中外教育機構合作頻繁。
但由于部分留學人員對國外學校情況缺乏了解,有的留學人員到國外后上當受騙,損失很大。還有個別機構或個人發布虛假信息,或利用留學服務合同欺騙消費者,或以境外院校“辦事處”、“招生代理”名義等從事留學中介活動,考生和家長一定要提高警惕。
這位負責人提醒,出國留學擇校時,一是要注意各國的教育管理體系不盡相同,學校的規模大小不一,教育、教學質量參差不齊,應通過正規渠道了解學校的實際辦學資質、條件等;二是如果選擇提供學歷、學位教育的學校,尤其是選擇某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務必弄清學校所頒發的學歷、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不要選擇那些雖經所在國有關部門批準合法辦學并能授予學位,但其頒發的學歷、學位卻不被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的學校;三是留心一些國家的私立語言學校、大學預科學校與高等教育機構并不接軌,而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大學預科,對這些情況應全面了解,以免被虛假廣告宣傳誤導;四是對于那些資質情況不夠了解的國外學校,注意查看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出具的對該國外學校的教育資質認定文件;五是如果通過中介辦理出國留學,應選擇經過資格認定的留學中介,還要核實該留學合作項目是否經過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六是要注意簽署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合同。建議留學人員使用或參考使用教育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2004年4月28日聯合發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教育部建議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了解有關情況和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和中國查字典新聞網(www.cscse.edu.cn)進行查詢;二是咨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外國駐華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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