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英國內政部針對國際學生,特別是非歐盟學生出臺的九項議案引起了巨大的反響,對于此議案的解讀一直是眾說紛紜,各說各家理,口耳相傳甚至是以訛傳訛的解讀無形中給有計劃出國,以及已經在辦里出國留學手續的同學早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恐慌。
在對提案進行了仔細的閱讀和詳細的了解后,本著尊重事實,客觀分析的原則,結合我對新政的理解把新舊政策做一次細致的對比,并作出我的分析,希望對正在迷茫中的同學們有一定的幫助,也歡迎還存在疑問和有不同意見的同學相互交流。
1.普通學生簽證入境英國就讀的最低級別課程及課程提供機構:新草案將現行政策中“任何機構都可以提供NQF4&5級以上課程”升級成了“僅高度信任名單上的機構可以提供NQF3&4&5級別的課程”。
解讀:首先這個提案是針對英國國內的教育機構資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學生簽證申請者沒有直接關聯。NQF(National Qualifi cation Framwork)“國家資格證書框架”所規定的3&4&5級課程相對應的就是A-level,本科預科和高等教育證書課程。能提供這些課程的既包括公立的學院/大學,也包括私人教育機構。由于私人教育機構一直是學生簽證打黑工&非法移民問題的主要渠道和重災區,本次出臺的議案很明顯的表現出了對他們的不信任,要求他們確保來到英國的學生確實是在上學,而不是打工。
本項預案理論上對我們學生沒有影響,只要選擇可靠的中學提供A-level課程,或者是英國大學開設的預科課程,就完全可以避免受到影響。
2.非語言課程語言最低要求:新草案用“所有學生都要參加SELT(雅思/托福)測試并達到B2水平(雅思 5.5-6.5)替代原草案中“NQF3&4&5需達到B1(雅思4.0),預科及學位課程通過學校內部測試代替雅思測試”。本條提案對學生語言水平提出了明確且更高的要求,限制了一些語言測試成績不理想,或者是通過學校內部測試直接赴英國讀預科或者本科課程的可能性。
本項預案對我們的學生影響深遠,由于B2水平大致相當于雅思5.5-6.5,而本科預科課程要求一般就是雅思5-5.5,本科要求雅思6,碩士要求雅思6.5,移民局不太可能要求學生在赴英之前必須達到5.5以上水平,所以可行的方案肯定是所有的學生都要硬性參加雅思測試,并且要達到5.0以上的成績才能用General Student(普通學生)簽證赴英讀書(包括pre-sessional學期前語言預備課程),否則的話只能用Student Visitor(訪問學生)簽證。兩種簽證的區別和深層次的目的我下面我會接著分析。
3. 普通學生簽證申請語言課程英文要求:新政用教育機構提供的純語言課程水平不低于C1(雅思6.5+)及學生至少要達到B2(雅思5.5-6.5),替代了原政策最低語言課程水平B2(4.0-5.0),不需要參加雅思測試的條款。
解讀:本條提按深層次的原因是內政部通過調查發現絕大多數通過學生簽證進入英國卻目的在于打工,不上學或者少上學的學生都是在就讀語言課程,一方面由于入學門檻低(不需要任何語言成績),另一方面語言學校收費低,管理不嚴格,為了保證留學生不和本國公民爭奪工作機會所作出的應對方案。
此預案可以說是徹底堵死了在合法情況下通過學生簽證進入英國施打工之實部分申請者,同時對于使用普通學生簽證(簽證簡單/可打工)的學生的語言水平(B2)和學校可以提供的最低課程水平(C1)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移民局認為低層次的語言課程申請者完全可以在本國完成,高層次語言課程(雅思 6.5+)再到英國學習。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為了不流失低端語言課程市場,英國從新定義了Student Visitor(訪問學生)簽證,要求無任何語言成績/就讀課程低的學生按照“訪問簽證”類型準備簽證材料,不能在英國打工,并且課程結束后必須回原住國重新申請簽證。
4.續簽:要求普通學生簽證持有者在完成學業后必須回國重新申請簽證,并證明學習更高水平課程的意愿。
解讀:英國簽證長度一般和通知書上課程長度一致,比如本科學位課程三年,簽證也是三年,以往普通學生簽證都可以在學期結束后在英國直接續簽。內政部此提案的深層目的是為了避免簽證申請者在申請下一階段不成功的情況下非法繼續留在英國,或者通過不停上訴等手段達到不離開英國的目的。
總的說來這條提按對真正希望到英國好好學習的學生沒有什么影響,同時持普通學生簽證的學生就讀學位課程回國續簽前肯定已經接收到新大學的 offer,所以在學術成績方面不應該會有太大問題,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資金和在英國守法學習,一般內政部不會拒絕繼續學位教育的申請者。
5. 取消psw簽證:本條提案對我們希望到英國讀碩士的學生打擊最大的一條,因為根據現行條例,在英國本科/碩士學畢業生都可以獲得兩年“free access to labor market”,注意現行的psw并不是tier2工作簽證,持有者并不自動獲得“work permit”(工作許可),所以大部分選擇在畢業后留在英國的留學生在兩年psw簽證結束后也不得不面臨重新找雇主出證明+申請work permit+轉換工錢這一套復雜的手續,由于英國對雇用外國人的雇主要求很高,手續繁瑣且名額十分有限,申請有一定難度。當然我們也不排除有一部分很出色的學生在英國一次找到很滿意的雇主提供可以辦work permit的工作機會,這部分畢業生按照新的提案仍然可以留英工作。
由于在英國真的可以轉工簽并且準備長期留在英國生活的學生是很少數,并且由于兩年前5年工簽過后直接轉換PR(永久居留權)的法案已經取消,我們只能說,通過留學——工作——進而實現永久居留甚至入籍的道路也相當不平坦,因為英國本身就不是一個移民國家。但是我們仍然要為中國學生鳴不平,因為他們失去了一個簡單的在學習后進一步接觸英國社會的機會,同時也失去了通過打工而為自己/家庭減輕負擔的機會,此項提案對他們來說還是有相當影響的。退一步來說,畢業后在英國打兩年工,這期間還要支付自己的住宿&生活費,按現在6鎊左右每小時的工資水平,兩年后真的能攢下多少錢呢。所以多數學生不愿意浪費兩年的青春做和自己本專業不相關的工作,轉而回國開始自己的事業。
考慮到英國的政策都會有一定的連續性,我們也不希望psw簽證簡單的被完全取消,內政部改革psw的申請標準或者期限的可能性依然存在,這些就需要看新政策出臺后如何界定了。
6. 打工:新政提案在沒有提及打工時間限制的情況下對打工的地點作出了新的定義,要求學生周一到周五只能從事“on campus"(校內工作),這一些列提按的目的其實一脈相承,就是限制留學生打工者和英國本國公民爭奪工作機會,實際上這就是改革提案的最終目的。
說到這里,我這個有多年英國生活經驗的老留學生不僅要為我們的同學打抱不平:我們留學生到國外后大多數從事快餐店。售貨員等最基礎的工作,而且經常是起早貪黑,我們辛勤的工作,換來的只是維持自己學生生活的相對微薄的收入,而且從事的都是懶惰的英國本地人不愿做的工作,試問有誰見過普通英國人在商店,酒吧,餐館工作到深夜甚至凌晨?又是誰一大早就到這些地方開門營業?都是外國人,因為本地人在享受著高福利的同時不愿意從事這些簡單而且報酬低的工作,現在他們卻又以自己找不到工作的借口排擠我們工作的機會,實在是對我們的不公。(好了,激動了。。。剛才說的”餐館“”商店“打工只是舉個例子, 我們的同學還是能找到很多不同類型工作的。。)
總而言之,我們的同學在英國打工基本上用周末和假期的時間打工,按照現在的最低工資表準(22歲以上5.93鎊,18-22歲4.92鎊),每周工作15個小時左右基本就能滿足自己的學生生活需要(倫敦地區可能由于房租高有一定困難)。同時很多學生打工的目的能有進一步接觸英國社會的機會,這一點實際上對他們的成長十分重要。綜合5、6兩條我們可以分析出,今后在英國打工的目標就是掙出自己的生活費,或者說給自己留一些pocket money,我認為這才是實際可行的。
7. tier4(general student)親屬陪讀:簡單的說現在的提案就是一年以下的學生簽證不允許家屬陪讀,一年以上的允許陪讀但不允許陪讀家屬在英工作(持有工作證的除外)
首先要注意”陪讀“和”探親“的不同,我們的學生家長經常使用的”探親“簽證屬于訪問類,并不受影響,而探親就是需要親屬在英國和學生一起生活的,時間長于一年。這類簽證一般適用于兩種人,一種是小留學生需要家長過去照顧的,這一類學生的經濟狀況一般都很好,家長也不需要在英國打工賺取生活費,所以說提案對他們影響不大。
而第二類是受到影響一般是年紀比較大,已婚,或者希望自己的男/女朋友去英國陪讀,卻因經濟能力有限,需要陪讀這工作以補貼生活開支的。這一類人的親屬陪讀一般需要比學生本身在英國生活多出25%-50%的生活費,所以有這個打算的留學生最好量力而行。
8.簽證申請文件:根據申請學校的信任度區分”高危“”底危“學生簽證申請者,在現有簽證材料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簽證申請資金證明要求,”底危“學生可以自行”聲明“自己具有足夠的資金,不需要提供原始文件,”高危“學生和現行政策一致。
解讀:本提案,是進一步放松對學生簽證申請者資金證明要求的表現,即使是被劃到”高危“類申請者的申請材料也和現行條例相差不大,由于本身現行條例中對申請者的材料準備要求已經很低,所以說只能是個更好的消息,簡化了簽證材料準備。
9. 私人學院:邊境署要介入教育部門,未提供繼續教育或高等教育文憑的私人機構把關。這一提案和”提案一 “一脈相承,對我們學生沒有什么影響,只能說進一步保證我們學生能進入更可靠的教育機構學習,實際上也是對真正進入英國學習的學生的一種保護。當然深層次的原因還是出于對私立教育結構的不信任,嚴防非法移民和打黑工的手段,
通過我們對英國留學提案的逐條解讀,以及對其幕后目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盡管新政實施對象包括學生簽證申請者,多層次教育機構等等,但其實此次9條提案的最終目的都是:限制留學生在英國打工或者說用學生身份進入英國而以打工為最終目的申請者。
通過對新政提案的要求,我們也基本能推算出一個留學生在英國留學期間打工可以幫助自己/家庭在多大程度上減輕經濟負擔。希望能幫助即將留學,或者已經人在英國的同學做一個合理的評估對自己未來的留學生活做好預算。最終我們還是要總結一下受此次提案影響最大的四種人:
(一)無心向學,希望利用學生簽證赴英打工的。
(二)語言成績極差,無明確學習計劃,在非正規教機構混日子的。
(三)經濟條件十分苛刻,需要在上學期間或畢業后通過打工的方式賺取學費的。
(四)需要在上學期間家屬陪讀,卻又沒有足夠經濟實力資助陪讀者在英國的生活費的。
無論如何,新的政策即將出臺,我們也會持續關注新政策的最終定義,以我們獨家的視角解讀新政對我們留學生的實際影響,希望能幫助我們的同學更好的規劃好自己在國外的學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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