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吳晶、黃小希)新華社29日受權發布《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了今后10年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目標: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教育規劃綱要》由序言、總體戰略、發展任務、體制改革、保障措施和實施組成,共22章、70條,約27000字。
《教育規劃綱要》明確了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指導思想,提出“優先發展、育人為本、改革創新、促進公平、提高質量”的工作方針。
《教育規劃綱要》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任務一一進行闡述。具體目標有:基本普及學前教育;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0%;高等教育大眾化水平進一步提高,毛入學率達到40%;掃除青壯年文盲;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全面提高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水平;到2020年,基本實現市(地)和30萬人口以上、殘疾兒童少年較多的縣(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我國將開展人才培養體制、考試招生制度、辦學體制、管理體制等方面的改革,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擴大教育開放。
在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更新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
在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
在辦學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堅持教育公益性原則,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形成以政府辦學為主體、全社會積極參與、公辦教育和民辦教育共同發展的格局。
在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教育規劃綱要》要求,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
《教育規劃綱要》還對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保障經費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進程、推進依法治教等作出詳細規定。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我國將組織實施一批重大項目。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
《教育規劃綱要》強調要加強和改善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加強和改進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切實維護教育系統和諧穩定。
《教育規劃綱要》要求:各地要圍繞《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戰略目標、主要任務、體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項目等,提出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方案和措施,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配套政策,盡快出臺實施。
我國將逐步改變“一考定終身”的招考制度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劉奕湛、郭麗琨)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以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推進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教育部國家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力指出,這項改革主要強調主體多元,方式多樣,形成更加公開、公正、透明的人才選拔平臺,面向社會多樣化學習需求打開多扇門窗,讓不同的人有多重選擇,給有創新專長的學生以更多選擇機會。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逐步實施高等學校分類入學考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推薦錄取;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行業、地區就業的,簽訂協議實行定向錄取;對在實踐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 張力說,《教育規劃綱要》確定的多元錄取機制主要包含擇優、自主、推薦、定向、破格等五類。對這五類錄取方式,部分地區和學校進行過許多探索實驗,現在納入綱要對體制改革的設計,將成為今后積極推進的組合措施。隨著多元錄取機制的健全,教育體系將力爭不遺漏任何有成才期望和有才華的學習者。
針對近年來頻發的高考招生舞弊事件和高考加分混亂現象,《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清理并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范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建議,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清理目前的各種高考加分政策。原則是盡可能地減少加分項目,必須保留的應降低分值,以保障全體考生公平地參與高考競爭。
此外,針對小升初和中考等考試,《教育規劃綱要》還提出,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完善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更加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我國將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人才評價制度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劉奕湛、吳晶)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要更新人才培養觀念,樹立多樣化人才觀念,尊重個人選擇,鼓勵個性發展,不拘一格培養人才。
為了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注重學思結合。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幫助學生學會學習;注重知行統一。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因材施教。關注學生不同特點和個性差異,發展每一個學生的優勢潛能。
有專家指出,《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教育教學改革思路直指應試教育的弊端,有助于進一步提升素質教育的理念。
應試教育造成我國大批學生“高分低能”,已是不爭的事實。2005年,11名內地高考“狀元”在面試環節被香港大學拒之門外,港大提出的理由是不愿錄取“書呆子”。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加速推進素質教育,作為素質教育改革重要內容的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已覆蓋全國所有小學和初中。除廣西、青海外,其余省(自治區、直轄市)都進行了高中課程改革。
但是,高考傳導的升學壓力依然阻礙著素質教育的實施。改革以高考為代表的人才評價制度勢在必行。《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根據培養目標和人才理念,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做好學生成長記錄,完善綜合素質評價。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察,克服社會用人單純追求學歷的傾向。
從上世紀80年代末起,我國教育主管部門就開始探索在高考中加大能力測試的比重。目前,語文、政治等科目試卷中的課本知識在一些地方高考的自主命題中已降至20%,其余內容則是能力考察。
學生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缺乏也是高等教育教學改革面臨的問題。對此,《教育規劃綱要》在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中分別提出:探索發現和培養創新人才的途徑;支持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強化實踐教學環節。
我國將組織開展教育改革10大試點工作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劉奕湛、白振)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根據統籌規劃、分步實施、試點先行、動態調整的原則,選擇部分地區和學校開展重大改革試點。
10大教育改革試點包括:
——推進素質教育改革試點。建立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的有效機制;加強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建設;開展高中辦學模式多樣化試驗,開發特色課程;探索彈性學制等培養方式;完善教育質量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測評結果等。
——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革試點。建立城鄉一體化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實行縣(區)域內教師、校長交流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切實解決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擇校問題等。
——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改革試點。以推進政府統籌、校企合作、集團化辦學為重點,探索部門、行業、企業參與辦學的機制;開展委托培養、定向培養、訂單式培養試點;開展工學結合、彈性學制、模塊化教學等試點;推進職業教育為“三農”服務、培養新型農民的試點。
——終身教育體制機制建設試點。建立區域內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之間的溝通機制;建立終身學習網絡和服務平臺;統籌開發社會教育資源,積極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學習成果認證體系,建立“學分銀行”制度等。
——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改革試點。探索貫穿各級各類教育的創新人才培養途徑;鼓勵高等學校聯合培養拔尖創新人才;支持有條件的高中與大學、科研院所合作開展創新人才培養研究和試驗,建立創新人才培養基地。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初中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探索實行高水平大學聯考;探索高等職業學校自主考試或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注冊入學;探索自主錄取、推薦錄取、定向錄取、破格錄取的具體方式;探索縮小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區域差距的舉措等。
——現代大學制度改革試點。研究制定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實施意見。制定和完善學校章程,探索學校理事會或董事會、學術委員會發揮積極作用的機制;全面實行聘任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探索協議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建立多種形式的專職科研隊伍,推進管理人員職員制;完善校務公開制度等。
——深化辦學體制改革試點。探索公辦學校聯合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委托管理等改革試驗;開展對營利性和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分類管理試點;建立民辦學校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探索獨立學院管理和發展的有效方式等。
——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改革試點。建立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長效機制;制定各級學校學生人均經費基本標準和學生人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探索政府收入統籌用于支持教育的辦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項分擔機制;依法制定鼓勵教育投入的優惠政策;對長期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實行工資福利傾斜政策等。
——省級政府教育統籌綜合改革試點。探索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實現形式;合理部署區域內學校、學科、專業設置;制定辦學條件、教師編制、招生規模等基本標準;推進縣(市)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探索督導機構獨立履行職責的機制;探索省際教育協作改革試點,建立跨地區教育協作機制等。
《教育規劃綱要》還明確提出,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研究部署、指導實施教育體制改革工作。成立教育咨詢委員會,為教育改革和發展提供咨詢論證,提高重大教育決策的科學性。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基本標準。整合國家教育質量監測評估機構及資源,完善監測評估體系,定期發布監測評估報告。加強教育監督檢查,完善教育問責機制。
我國將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黃小希、王聰)如何增強職業教育吸引力?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逐步實行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制度,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在我國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過程中,不僅需要大批科學家、工程師和經營管理人才,更需要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人才和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是“國家必需”。
《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積極推進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推進職業學校專業課程內容和職業標準相銜接。完善就業準入制度,執行“先培訓、后就業”“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制定退役士兵接受職業教育培訓的辦法。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課程銜接體系。鼓勵畢業生在職繼續學習,完善職業學校畢業生直接升學制度,拓寬畢業生繼續學習渠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加大對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的宣傳表彰力度,形成行行出狀元的良好社會氛圍。
《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政府切實履行發展職業教育的職責”,要求“健全多渠道投入機制,加大職業教育投入”。
為了提高職業教育的質量,《教育規劃綱要》要求: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頂崗實習的人才培養模式。建立健全職業教育質量保障體系,吸收企業參加教育質量評估。
為了調動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建設積極性,《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制定促進校企合作辦學法規,推進校企合作制度化。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接收學生實習實訓和教師實踐,鼓勵企業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
針對職業教育發展面臨的師資短缺的問題,《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加強“雙師型”教師隊伍和實訓基地建設。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職業學校從教的制度。完善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資格標準和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
《教育規劃綱要》還提出“加快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要求“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加大培養適應農業和農村發展需要的專業人才力度”。“逐步實施農村新成長勞動力免費勞動預備制培訓。”
統計顯示,經過連續幾年的財政專項扶持和擴招,2009年全國1.4萬余所中等職業學校年招生規模達到873.6萬人。中職教育與高職教育分別在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占據半壁江山。
我國將以制度保證中小學生減負
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吳晶、程志良)孩子的書包為何這么沉?面對家長日益高漲的減負呼聲,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將通過“建立學生課業負擔監測和公告制度”等方式,為中小學生減負。
在我國,中小學生課業負擔過重的問題由來已久,原因復雜,涉及考試制度、學校管理、用人制度、家長觀念以及傳統文化消極影響等多個因素。為此,《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政府、學校、家庭社會必須共同努力,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在具體操作上,《教育規劃綱要》要求:調整教材內容,科學設計課程難度。改革考試評價制度和學校考核辦法。
針對升學壓力導致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加重的深層次原因,《教育規劃綱要》也提出改革措施:不得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進行排名,不得下達升學指標。規范各種社會補習機構和教輔市場。各種等級考試和競賽成績不得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與升學的依據。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教授顧明遠指出,學生“減負”的關鍵是要對學生的負擔正確理解。造成負擔的確與目前的考試制度有關,但也與教學方式和學習內容有很大關系。如果考試和學習的知識需要死記硬背,學生負擔就會很重。如果學習內容能夠激發學生興趣,學生就不會感到負擔很重。
針對這種意見,《教育規劃綱要》提出:提高教師業務素質,改進教學方法,增強課堂教學效果,減少作業量和考試次數。培養學生學習興趣和愛好。嚴格執行課程方案,不得增加課時和提高難度。
在明確政府和學校的責任后,《教育規劃綱要》也對家庭教育提出了要求:家長要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養子女的良好習慣,加強與學校的溝通配合,共同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21世紀教育研究員副院長熊丙奇指出,要想切實減輕應試教育造成的學生負擔,還要推行對學生的綜合、動態的多元評價體系。《教育規劃綱要》對此也作出專門的改革部署。
我國將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
新華社北京7月29電(記者吳晶、王聰)29日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提高預防災害、應急避險和防范違法犯罪活動的能力。
這是針對我國近年來不斷頻發的校園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提出的重要舉措。根據中國教育學會中小學安全教育與安全管理專業委員會去年在10省市開展的校園安全狀況調查:溺水、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仍是校園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但隨著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校園安全建設,此類事件發生率呈現下降趨勢。然而,不容忽視的是,頻頻發生的校園安全事件已成為影響青少年成長的重要因素。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指出,校內安全事故發生,主要歸咎于一些學校安全意識淡漠、責任缺失。一些學校存有“重善后、輕預防”的錯誤的校園安全觀。
針對這些情況,《教育規劃綱要》提出: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妥善處置各種事端。
此外,針對我國許多學校只有門衛、沒有安保的情況,《教育規劃綱要》也提出“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
《教育規劃綱要》也強調了校園安全的大環境,提出“加強校園和周邊環境治安綜合治理”的措施。
從1996年起,我國確定每年3月最后一個星期的星期一為“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年不僅開展主題活動,還向學生贈送安全知識掛圖、意外傷害保險等。今年上半年,各地教育部門針對頻發的校園治安事件,啟動校園安全日報告制度,并聯合公安部等有關部門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
摘自:中國政府網 201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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