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版的高考改革方案正式出爐,該省明確從2017年起,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批錄取,并逐步減少普通本科錄取批次。記者梳理發現,目前已有27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大多數省份都有針對錄取制度的相關改革措施,此外,多省份都明確將學生綜合素質列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因素。
自1977年全面恢復高考到今天,走過了近40年的曲折歷程;個中成與敗、得與失,經驗值得總結,教訓需要吸取。從文理混考到文理分科,看似有利于培養專門人才,實則卻讓學生的未來大廈樁基不穩;而且,始終也未能擺脫“一考定終身”的傳統“科考”模式。所以,為使國家選拔建設人才的制度更加合理和有效,高考制度改革勢在必行。
不過,教育改革也要視整個社會的發展水平與情勢而定,步子不能邁得過大;否則的話,不僅欲速不達,還會帶來不少的負面影響和留下難以愈合的“后遺癥”。從目前27省份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來看,除了恢復文理混考、將平時在校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列入錄取選項外,大多數省份都明確將學生綜合素質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前面兩項改革舉措筆者是完全贊同的,這不僅有利于為學生將來的專業學習打牢基礎,還可有效避免因學生失誤而被“一票否決”的情況發生;但是,從目前的社會發展層面來看,作為重要參考選項的“綜合素質”,無疑是高考改革的“早產兒”。
首先,綜合素質評定標準不易確定。就一般而言,綜合素質是指一個人包括其知識水平、道德修養以及各種能力等的綜合素養,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系統,很難用統一的標準來界定和衡量。譬如說,有的學生思想品德高尚,有的學生某項技能超群,還有的學生生活經歷坎坷但卻表現出超人的吃苦耐勞精神;請問,這如何來界定誰的綜合素質高,又如何在錄取時劃定其所占比重?
其次,對農村學生和貧困家庭學生不公平。大家都知道,就目前很多學校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來看,除思想道德水平不受家庭條件的限制外,其它評定項多多少少都與家庭經濟狀況的好壞分不開。譬如說藝術等技能方面的培養,無一不是需要金錢來作支撐的,這也是為何各種技藝類培訓大熱而高燒不退的主要原因;而對于絕大多數農村學生及城市中的貧困家庭孩子來說,無疑直接輸在了“起跑線”上。
再者,綜合素質評定中容易滋生“亞腐敗”。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主要任務自然會落在學校及老師肩上。由于注重人情世故在我國還相當普遍,綜合素質評定在這樣的社會大環境下,很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特別是個別教師的自身素質還不夠高,部分家長的思想認識還不到位;在此情況下,極易因利益趨使而相互利用,從而產生被社會廣泛詬病的“亞腐敗”,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將會存在更多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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