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十三五”期間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已出臺,要求我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進一步拓寬、就業空間進一步增大,特別是到基層就業人數顯著增加、到小微企業就業人數明顯增多、到新型行業產業就業人數逐步增加、自主創業人數明顯增多;每年全省高校畢業生的初次就業率保持在80%以上。
向學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
意見提出,從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面向全體學生設置創新創業課程,納入學分管理。建立優秀導師人才庫,配齊配強專兼職教師。對有創業意愿的學生和已經開展創業實踐的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高校要設立創新創業獎學金,對創新創業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表彰獎勵。
省級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高校建設形式多樣的創新創業平臺。高校的實驗室、實驗設備等各類資源,原則上要向全體在校學生開放。落實大學科技園的稅收優惠政策,將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等校內新型孵化機構納入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范疇,并按規定享受孵化基地相關優惠政策。
積極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各高校要積極探索本校創新創業學分轉換、實施彈性學制、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優先支持參與創業的學生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通過合作、轉讓、許可等方式,向學生創設的小微企業優先轉移科技成果。要通過學校自設、校外合作、風險投資等多種渠道籌集資金,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有關部門要落實好小微企業減稅降費、創業培訓補貼等各項扶持政策。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引導社會資金和金融資本支持大學生創業活動。要建立完善網絡服務功能,為大學生創業提供全方位服務。
支持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
各高校要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到國家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項目就業。要結合“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結合實施“中國制造2025”和網絡強國戰略,結合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積極開發新的就業崗位。
各高校要引導高校畢業生到金融租賃、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生產性服務業和旅游休閑、健康養老、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生活性服務業就業。
支持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落實中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好高校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縣以下基層就業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繼續實施好各類基層項目,落實好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等工作,確保“十三五”期間各類項目吸納大學畢業生的數量都有明顯增加。
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十三五”期間每年大學生應征入伍占比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把訂單培養、頂崗實習作為高校特別是高職院校促進畢業生就業的重要形式。省級有關部門要研究出臺推進訂單培養和頂崗實習的具體措施。“十三五”期間,每所高職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院校與企業開展訂單培養和頂崗實習,不少于10家。
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
意見要求充分發揮校園招聘的主渠道作用。全省每年組織的各類大型校園招聘會不少于120場,每場均向其他高校免費開放。積極組織開展網絡招聘活動。高校要建立自己的就業創業網站,與全省畢業生就業創業網連接,實現互聯互通。
加快建設一支職業化、專業化、專家化的就業指導工作者隊伍。設立大學畢業生“就業創業節”。做好就業困難畢業生幫扶工作。各高校要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女性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具體情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開展精準幫扶。
各高校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切實做好畢業生學籍檔案、戶口、組織關系等轉遞手續辦理工作。加強畢業生就業數據信息監督管理工作,完善畢業生實名查詢就業狀況功能,確保就業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各部門、各高校要規范各類招聘活動,營造公平的就業環境,消除院校、行業、性別等歧視現象,切實落實“三嚴禁”和“四不準”要求。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督查機制
意見要求各高校要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督查機制,把各項政策措施和年度重點工作的落實完成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全面加強保障機制。各高校要按照“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的要求,切實加強機構建設,強化服務功能。“十三五”期間,在各高校開展省級示范性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認定工作。
完善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各高校要在每年年底前編制和發布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將創新創業相關情況以及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升學的畢業生、暫不就業的畢業生等內容納入就業質量報告。同時,加強思想教育和輿論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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