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又到了畢業求職季,長春某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小雪(化名)最近就因為工作的事頭疼不已。
原來,她在網上應聘了一家娛樂傳媒有限公司,結果順利上崗,工作一個月后,終于盼來了第一筆工資,而這筆工資只有160.25元。
當天下午,記者與長春市麥莎娛樂傳媒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紀女士取得了聯系,針對小雪工資一事,紀女士表示因為小雪的績效沒有提交,行政部門無法核算。
“我們走的是績效工資,做多少工作,開多少錢,她雖然在我們這工作,但不出活兒啊。”紀女士表示,小雪在單位并沒有底薪,小雪的工資完全按照績效,績效工資是1750元,扣除未完成工作和考勤,就剩下160.25元。“合同上寫的是基礎工資,跟基本工資是兩碼事。”紀女士稱。
“我是給她開得少,但主要因為她沒能給公司帶來效益,績效也沒有按時交,平時工作態度散漫,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如果按照她說的,上了一個月班,但都干了哪些事,可以一件件說出來,我都可以給她補。”
大學生們踏出校門后都是求職心切,這使得各種騙子有機可乘,那么大學生求職會遇到哪些陷阱呢?為此精品學習網大學頻道為大家提供大學生求職陷阱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大學生求職陷阱有哪些?
強收保證金培訓費
職場顧問指出,正規企業是不會向求職者收取任何費用,如培訓費、保證金等,也不會以便于管理的名義扣壓求職者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等。
調查顯示,職場最大的騙局就是收取保證金、押金,有些企業利用求職者求職心切,要其交保證金,還有就是培訓費、服裝費、檔案管理費等,沒等到上班,就告知其招聘職位已滿,錢也不會退還。
據了解,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押金或保證金),那些任職初期需要先繳各種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規模很小、態度惡劣卻敢開口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機構,肯定是想騙取金錢。
試用變成無償勞動
有些公司轉正時間長達一年,美其名曰見習期,薪金只有合同約定的一半,更有甚者,一些單位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便以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對于這種現象,很多求職者感覺不合理,可又說不出其違法之處。
據介紹,新員工到職后一般都要經歷或長或短的試用期,大約3-6個月,只有少數熟手的試用期縮短到1個月之內,薪酬在試用期內總是很少的,轉正后才會有大幅度提高,可是有的用人單位便通過無休止的“試用”來獲得廉價的勞動力。
關于試用期,勞動保障部早已做了規定,《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提到,勞動合同期限少于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于6個月短于1年的,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于1年短于2年的,試用期不超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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