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方早報》報道,校服出廠前,生產企業要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校服出廠后,各中小學校應將校服抽樣送檢,合格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上海市教委、上海市質量技監局等六部門近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校服質量須“雙重送檢”。
《意見》表示,學校應當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優良、社會信譽好的企業采購校服。
校服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批次校服出廠前,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送達各中小學校的校服,其質量標識應當完整齊全,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各中小學校在接收校服時,應當認真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
各中小學校應當主動將校服抽樣送檢,檢驗合格后,才可發放給學生使用。教育部門應當督促學校建立和落實校服送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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