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獲悉,7月1日起,在該市工作且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就業大學生和農民工,可以申領住房租賃補貼。補貼實行按月補助、按季發放,期限累計不超過24個月。
根據南京市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公租房貨幣化保障的實施意見》,符合條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高校畢業生和外來務工人員,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和需求,自主選擇實物配租或租賃補貼,鼓勵其選擇租賃補貼保障形式。
據悉,大學生申領住房租賃補貼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學人員)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在南京市納稅的各類企業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就業,且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或在寧自主創業,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有南京戶籍且住房困難,或者非南京戶籍在寧無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補貼標準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碩士每人每月800元、學士和技師每人每月600元。
申領租賃補貼的農民工須在南京穩定就業,且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南京市積分落戶基本條件;收入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認定標準;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無住房。農民工住房租賃保障面積標準為人均20平方米,租賃補貼標準為每月每平方米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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