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二)遵章守紀,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四)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五)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本次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見《廈門市鼓浪嶼干部療養院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2)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可同時享受加分,加分后總分不設上限。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3)符合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3月18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前往招聘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逾期視為棄權。①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籍證、報到證、學歷學位證、入伍證和退伍證。②服務基層畢業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省級有關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和“服務社區”證書及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材料。4.報考人員可在資格復核前登錄廈門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等相關信息。(二)資格復核面試前,所有進入面試人選由市委老干部局組織資格條件復核。1.進入資格復核的面試人選應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裝訂成冊:(1)201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其他人員:報名表、準考證(或免筆試通知書)、個人簡歷、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資格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三)面試1.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免筆試崗位所有報考人員直接參加面試。2.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時間、地點見資格復核時開具的面試通知書。(四)筆試、面試成績分別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免筆試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總分。2014年廈門市鼓浪嶼干部療養院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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