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總體部署,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根據北京市教委《關于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6〕3號)文件,經報請區政府批準,現就2016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統籌城鄉義務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積極推行學區制,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堅持免試、就近,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堅持程序規范,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和方式
(一)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小學入學。
凡年滿6周歲(201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按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劃定的學校服務范圍,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后,由其家長帶領,按照規定時間、地點持實際住所居住證明(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住所證明)及戶口簿等材料到實際居住地小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2.初中入學。
根據北京市教委《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16〕4號)文件精神,我區將加大統籌力度,2019年中招確保每所初中校學生升入優質高中機會基本均等,比例不低于該校當年具有升學資格人數的50%。
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按區教委確定的“單校對口劃片分配入學,且學生實際居住地在中學服務范圍內”的辦法升入初中。區教育考試中心使用全市統一的初中入學服務系統進行分配入學。
第一實驗小學和臨河里小學的畢業生由梨園鎮教委辦按就近原則分配。
要求回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升入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就讀小學填寫“回戶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申請表”,由學籍所在區教委審核并加蓋公章,再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教委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后將“回戶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入學申請表”交回就讀小學。該生由登記部門所在區分配入學,原學籍所在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我區鄉鎮地區需返城的小學畢業生參照以上程序辦理手續。此項工作由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
3.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本市戶籍殘疾兒童少年經區特殊教育中心測試可以入學接受教育的,根據殘疾程度,由區培智學校接收其入學,或由實際居住地所在普通中小學接收其進行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入學也應在規定時間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
4.特長生入學。
除市教委批準的可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的學校原則上面向本區招收特長生以外,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要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2016年我區招收特長生比例控制在我區初中招生總人數的5%以內。
區教委體美科、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統一組織特長生入學。
(二)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按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情況見附件1。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在我區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簡稱“五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經相關委辦局、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聯合審核通過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
小學入學,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并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區直地區居住的按照“多校聯合電腦派位”的方式進入我區有空余學位的小學就讀,在鄉鎮地區居住的按照“分配入學”的方式進入我區小學就讀。“多校聯合電腦派位”方式詳見附件2《2016年通州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各鄉鎮教委辦制定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入學分配方案并報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備案后實施。
初中入學,非我區小學畢業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按照《2016年通州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開具在京就讀證明。非我區小學畢業且已在我區開具在京就讀證明的,和在我區小學畢業的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到我區中學聯系就讀。
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協調解決。
(三)寄宿學校和民辦學校入學
申請進入寄宿制學校(班)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時須向學校出示學生本人2016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區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的體檢證明。
民辦學校除有寄宿條件的可跨區接收新生外,均限在本區接收新生。
(四)其他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工作職責
我區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在區教育考試招生委員會和區教委的領導下,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全面負責組織實施。
區直中小學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協調。鄉鎮中小學的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由各鄉鎮教委辦負責組織、協調。
各中小學嚴格執行區教委制定的工作實施細則,樹立全局意識,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規范操作
1.嚴格執行區教委的時間安排。
詳見附件3《2016年通州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2.嚴格執行區教委制定的入學辦法。
小學入學工作,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堅持“以住房為主,兼顧戶口”的原則。對于在學校招生范圍內戶口與住房地址一致的新生,要優先保證其在相應的學校就讀,學位不足時,按落戶年限長短,順序接收入學;在學校招生范圍內戶口與住房地址不一致的新生,以住房地址為主入學,學位不足時,按法定監護人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時間先后,順序接收入學;在學校招生范圍內只有戶口無住房的新生,在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接收其入學。區直小學按區教育考試中心劃定的服務范圍招生;農村小學按鄉鎮教委辦劃定的服務范圍招生。
初中入學工作,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單校對口劃片分配入學,且學生實際居住地在中學服務范圍內”的辦法入學。
因學位不足未能登記入學或未在規定時間登記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按屬地安排進入有空余學位的公辦、民辦學校入學。區直地區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鄉鎮地區由鄉鎮教委辦安排。
3.實行計劃管理。
2016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區教委結合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中小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招生計劃并上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4.加強學籍管理。
北京市中小學管理信息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5.杜絕違規操作。
各中小學嚴格執行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區教委對違規違紀事件在依法處理前將及時通報。
6.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
區教育考試中心結合實際制定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說明,經區教委同意后向社會進行公布。
(三)公示宣傳
區教委通過通州區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向社會公示本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說明、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范圍。各中小學以招生簡章的形式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招生安排等內容。每所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中小學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學校錄取名單,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區教委辦公室、區教育考試中心和各鄉鎮教委辦要通過多種方式、途徑對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入學服務系統使用辦法進行廣泛、深入、細致地宣傳,特別是要提前讓學生家長了解小升初及升入優質高中機會,明確升學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四)監督檢查
區教委加強對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義務教育入學工作中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對有關學校和責任人嚴肅處理。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咨詢電話:81533292、81533294。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信訪電話:69540961。
通州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9545155。
201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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