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于2016年中山市小學應屆畢業生升市直屬初中電腦派位的通知》和《南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招生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我區2016年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按照分類報名、免試入學、統籌安排學位的辦法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16年南區公辦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我市小學應屆畢業生;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入讀公辦初中:
1.具有南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南區戶籍人口(父或母一方為南區戶籍)的適齡子女。
3.中山市戶籍在南區居住工作滿一年以上人員(持有南區工作居住、繳交社保、房產證等1年以上相關證明)適齡子女,確需跨鎮區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4.持有有效期內南區積分入戶通知書人員的適齡子女。
5.在南區已辦理積分入學,且進入入學名單公示人員的適齡子女(最后積分入學的名單以“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公示為準)。
6.符合條件的各類政策性借讀生(具體請參照中教〔2014〕10號文件《中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注:初中一年級不招收往屆復讀生。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在南區公辦小學就讀的南區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在原就讀的畢業小學登記報名;其余符合本招生通告招生對象第2-6點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到良都中學報名。
三、報名登記提交資料
(一)南區戶籍小學應屆畢業生登記時須提交資料:
畢業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二)南區戶籍人口(父或母一方為南區戶籍)的適齡子女登記時須提交資料:
1.南區戶籍人口(父或母一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畢業生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畢業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4.親子關系相關證明材料。
(三)中山市戶籍在南區居住工作滿一年以上人員適齡子女,確需跨鎮區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登記時須提交資料:
1.中山市戶籍人口(父或母一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2.畢業生本人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社保局打印的在南區繳交社保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必須為監護人本人)或勞動合同等有效工作證明(參保或營業或合同需滿1年:2015年5月1日—2016年4月30日)。
4.位屬南區的房產證(居住用)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發證需滿1年,即2015年5月1日前發證,房產證產權人為入學兒童父、母或入學兒童本人)。
(四)持有有效期內南區積分入戶通知書人員的適齡子女登記時須提交資料:
1.有效期內的南區入戶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簽發)
2.畢業生本人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出生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畢業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五)在南區已辦理積分入學,且進入入學名單公示人員適齡子女登記時須提交資料:
1.積分入學辦理回執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生本人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把戶主頁及個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
4.中山市十六周歲以下暫住兒童隨行卡原件及復印件(復印在一張A4紙上)。
(六)符合條件的各類政策性借讀生(具體請參照中教〔2014〕10號文件《中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提供相對應的相關證明材料)(網址:http://www.zsedu.net/info/44700.jspx)。
四、入學及注冊通知
2016年7月6日前將通過手機短信通知家長,請家長按短信通知到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并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如不按時到指定學校辦理注冊的,將視為主動放棄學位。
五、招生咨詢電話
南區教育事務指導中心:劉老師,聯系電話:88895019
中山市南區良都中學:何老師,聯系電話:23335087
南區招生領導小組(代章)
二O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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