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關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的說法,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行政法規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審查、決定和公布,立項不屬于行政法規制定程序
B、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報送國務院,應當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
C、對重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國務院法制辦經國務院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D、行政法規應當在公布后三十日內由國務院法制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正確答案】 C
【答案解析】 選項A錯誤。《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二條規定,行政法規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公布、解釋,適用本條例。
選項B錯誤。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起草部門向國務院報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應當由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規送審稿,應當由該幾個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
選項C正確。該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重要的行政法規送審稿,經報國務院同意,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
選項D錯誤。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內由國務院辦公廳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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