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研究生院獎助辦公室發布關于2016年3月研究生獎助學金發放工作的通告:
一、獎助學金發放的基本條件
1.符合評定條件并已獲得相應的獎助學金的研究生。已按時注冊,或者完成回國、補注冊或學籍異動等相關手續。
2.院系于3月18日前提交了發放數據(之后提交的將于下月底安排發放)。
3.助教、助研每學期按5個月發放,本學期發放時間為3月至6月每月下旬、7月上旬。若研究生有其他津貼的發放累計超過3500元,財務部將統一扣稅。
二、獎助學金發放種類及額度
1. 學業獎學金和校長獎學金
本次發放額度為本學年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生活津貼的50%。
2.專業學位及單列項目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本次發放額為本學年度應發額的50%(3000元/人)。
3.2015-16學年度科學實踐創新獎學金
本次發放金額為獎學金額度的50%(5000元/人),光華管理學院、法學院除外。
4. 2015-2016學年度才齋獎學金
本次發放批準資助金額的50%。
5.3月份研究生助教津貼。
研究生的助教津貼數額由所在院系根據工作量確定,每學期按照5個月的工作量發放。如有疑問可以咨詢院系教務老師或任課教師。
6.3月份社會科學學部各院系研究生助研津貼。
社會科學學部的助研津貼發放實行導師或院系發放(每月不少于225元)和學校配套(每月225元)的辦法。
7.2009級及以后的延長期博士生的延期助研津貼。
(1)發放對象為導師已經交納延長期助研津貼經費的相關研究生。
(2)本次每人發放本學期額度的1/5(1800元/人)。
8. 獎助學金補發
補發種類為: 北大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以及科學實踐創新獎。發放額度按學校相關規定。
三、關于獎助學金評定和發放的特別說明:
1.所有獎助學金的評定結果和發放結果都可在各院系教務老師的獎助管理系統中進行查詢。
2.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和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的發放數據,每月由各院系負責提交,如對發放情況有疑問,可聯系各院系負責獎學金管理的老師進行查詢。
3. 學籍異動的處理
獲獎研究生在學年度內發生學籍異動時,按如下規定處理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和專業學位國家助學金,并退還已經提前發放的獎學金。
(1)退學的研究生從異動審批后的下月起,不再享受獎學金。
(2)休學和停學的研究生在其休、停學的學期,不享受獎學金。
(3)研究生在學年內提前畢業者,其學業獎學金在畢業后停止發放。
4. 出國研究生
自2015年3月1日起,對于出國研究生,學校不再統一扣發其出國期間的學業獎學金、校長獎學金,由各院系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管理。
5.研究生院咨詢電話:62753984,郵箱:grsjzb@pku.edu.cn 。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