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省高等學校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方案》近日印發,要求各高校實施彈性學制,在校生休學創業的修業年限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可延長2至5年。
海南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負責人介紹,海南省優先支持參與創新創業的學生根據創新創業興趣、意愿和需求跨學科門類轉入相關專業學習。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 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在校生休學創業的修業年限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可延長2年至5年,學生可根據創業需要與高校協商確定休學年限。
根據《方案》,各高校將大力推行學分制教學改革,將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納入人才培養方案,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認定為課程。制定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建立學生個人創新創業檔案和成績單,客觀記錄并量化評價學生開展的創新創業活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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