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高考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舉措,我省從2015年起實施省內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今年這項改革將繼續實施。我省明確,高職分類招生分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時間與高考時間一致)四類。欲參加分類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2016年高考報名或高職單招考試報名。
據悉,綜合評價招生除省內6所國家級示范高職院校和9所省級示范高職院校,在自愿原則下組織2016年單獨考試招生外,省內其他高職院校均參加綜合評價招生。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考生,3月1日8時至3月5日17時,根據省招辦公布的各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有關高職院校提出入學申請。
屆時,高職院校將根據生源類型,分別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高職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錄取未參加本校測試的考生)。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以統考或聯考成績作為相應藝術類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可參加相應專業的分類考試招生。綜合評價招生強調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
我省規定,被多所高職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選定1所高職院校報到注冊。已經被分類考試預錄取而未在4月18日前到任何預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考生,其預錄取資格自行取消,仍可參加高考考試招生;已經報到注冊且已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的考生,不再參加包括高考統考在內的其他類型考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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