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休產假15天、痛經不能上班的可申請休假1-2天……日前,安徽省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相比于1990年通過實施的《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在女性產假、流產假、生理期保護及違規懲罰等方面都有相關更新。新規將于3月1日起施行,老辦法同時廢止。(2月15日參考消息)
保護女性合法合理的權利,是任何時代、任何國家、任何人都應該支持的,我也非常贊賞安徽保護女性權利的初衷。但是,安徽推出“痛經假”這一“福利”非常不接地氣,在政府機關落實或許比較容易,在企業中都難以落實,只能讓福利富有者更富有,貧窮者更貧窮。
安徽此次制定“規定”的人估計沒有做過企業,根本不知道企業,尤其是非公有制企業當前的狀況。目前很少見中小型的國有企業,而大型的國有企業或許除個別人、個別崗位外,一線員工基本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都有自己的崗位,有人請假,別人就必須來頂班、多干活。而頂班、加班,都需要企業多支付報酬,非公企業更是如此。在這樣的情況下,哪個企業還敢招聘女工?
頂班、替班在非生產企業或許相對容易些。在那些流水線生產的企業,少一個人都沒法生產,在市場好的年月,需要三班倒式生產。如果 “痛經假”得到有效落實,那么生產線就無法正常運轉,產品就無法滿足市場,企業隨之收益下降,職工薪水自然下滑。企業效益差了,地方的稅收自然不會提高,那些仰仗財政的公職人員待遇勢必受到影響。
無論黨政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很多工種專業性比較強,會這樣技術的人,往往就納悶一個兩個。如她們請假,很多工作就會被耽擱起來。如真來“痛經”,不請給人家假則就是違法。而工作卻不等人,尤其是當上級要某項指標、某個重要文件的時候,具體管理的人員又“痛經假”了,你說讓領導咋辦?
某些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一直因人浮于事為公眾詬病。安徽“痛經假”如果在企業無法落實,而在這些非企業單位有效執行,那勢必給公眾把“人浮于事”的口實坐實。這些單位如果不給安排“痛經假”,同樣面臨尷尬的兩難境地。女性不干活,就會讓別人替班;無論是企業,還是非企業,都會出現男性不愿意和女性做搭檔的局面。
嚴禁招工性別歧視,目前來說還是一句空話。即便招聘簡章上沒有性別限制,即便通過了筆試,面試過程中卻摻雜著諸多的主觀性,性別同樣可以有效控制。“痛經假”的推出,看似保護了女性權利,實際上提高了女性就業的門檻,讓本來就業率不佳的女性雪上加霜。此外,因為企業女性“痛經假”產生的成本,都會轉移到消費者身上,價格的提升有時候也不利于企業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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