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符合應聘條件人員。
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正派,有團隊協作精神。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專業基礎理論扎實,有一定的專業實踐經驗,熟悉本專業發展趨勢,具備較強的專業科研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體檢要求。
5. 應聘人員的年齡不超過40歲,報考輔導員崗位人員年齡不超過32歲。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具體詳見《廣東松山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人才招聘計劃一覽表》(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是學校合同制員工,錄用人員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崗位類別的工資福利待遇。
副高職稱者、博士研究生年薪10萬起(周學時12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薪8萬元起(周學時12節),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年薪6萬元起(周學時12節),并統一繳納五險一金。
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日。
2.報名方式:
(1)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登陸學院主頁或人事處主頁人才招聘系統進行報名。人才招聘系統鏈接:
http://hrm.gdsspt.cn:88/recruit/desktop/index.do
(2)博士研究生、副高職稱及以上者,發送簡歷到學院招聘郵箱。 招聘郵箱:ssrs0751@163.com(請以學校+專業+姓名+應聘崗位+91考試網命名簡歷文檔,并隨簡歷附上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等掃描件,附件不超過3M)。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學院網站,詳細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按報名方式提交個人相關信息。
(2)學院人才招聘系統的學歷經歷、工作經歷、榮譽稱號等欄目默認為一欄。應聘者可在招聘系統里點擊增加按鈕,繼續填寫其他經歷。
(3)報名者要保證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報名者本人負責。
(4)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報名資格審查
學院人事處和監察審計處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應聘者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個人條件不符合申報崗位要求,隨時發現均可取消其應聘資格。未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5.公布應試人員名單
學校人事處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員進入考核環節,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參加筆試人員名單于2015年3月10日之前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教師參加面試(試講)名單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在學院網站予以公布。
考核
教師崗位考核
2016年學院人才引進實行差額面試(副高職稱者、博士研究生及理工類緊缺專業除外),差額面試比例按1:3進行。教師崗位考核方式主要以堂課試講、面試為主,對應聘者的崗位專項技能、授課技巧、授課實績等各方面進行考核。
學院面試(試講)評委人數為奇數,不少于7人。試講內容為本專業課程的內容,試講完畢接受評委提問(面試)。評委提問環節至少有3個問題涉及面試人員專業知識。試講成績采取70分制計分,面試成績采取30分制計分。面試(試講)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管理、教輔、輔導員崗位考核
管理、教輔和輔導員崗位考核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1)筆試定于2016年3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用書,成績采取100分制計分。
(2)筆試成績及參加面試人選將于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學院網站或人才招聘系統查詢分數。
(3)根據筆試成績,各崗位按1:3的比例(人數不足1:3的崗位按照實際人數)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筆試成績出來后公布,請留意網站公告。面試評委人數為奇數,不少于7人。
3.管理、教輔、輔導員崗位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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