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5年統一考錄公務員5710名,參加筆試人員達21.76萬人,考錄比例為38:1。參加這次面試的人員,由各地和省直有關單位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錄用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共17325人。其中,參加省轄市和直管縣(市)面試的13278人,參加省直(含省屬監獄和地稅系統)面試的4047人。筆試成績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4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這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時限為每人20分鐘。全省共設面試考點58個,參加第一批面試的有7個省轄市、5個直管縣(市)和14個省直機關(單位),面試時間為2016年1月9-10日;參加第二批面試的有13個省轄市、3個直管縣和18個省直機關(單位),面試時間為2016年1月16-18日。
為充分體現依法、公平、公正、科學、安全的原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結合實際,采取一系列措施和辦法,確保這次面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采取舉辦業務培訓班和召開座談研討會等形式,學習把握公務員考錄法規政策,嚴守操作規程,交流經驗做法,現場答疑釋惑。
督促指導各地和省直機關(單位)在面試前,制定本地、本單位(系統)的面試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步驟與流程、考場設置要求及工作人員職責等。進行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的,相應的試題命制與管理、考務組織、閱卷評分(測評)和安全保密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面試工作方案和專業測試工作方案,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對照擬錄用職位要求的相關條件,嚴格面試資格審查,落實資格認定責任,防止寬嚴不一、亂開口子和弄虛作假。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由各地和省直機關(單位)予以公布。
加強面試考官的培訓、使用和管理。全省成立面試考官小組362組,選派面試考官2534人。面試考官由政治素質良好、人事管理和人才測評等方面經驗比較豐富、品行優良、公道正派,并經專門培訓、考試考核合格的人員擔任。面試考官須持證上崗,全部實行外派交流。對面試考官和應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后,采取分別抽簽的辦法,隨機確定所在的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場和面試次序。
選派專門人員,對各地和省直機關(單位)的面試工作進行巡視指導和監督檢查。面試考場應配備錄像或錄音設備,對面試過程全程記錄。
積極推行陽光考錄,不斷增加面試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面試考官、面試工作人員和面試命題人員,凡與應試人員有《公務員法》第七十條所列情形的,應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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