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啟動。據悉,所有被高校擬錄取的保送生須于4月8日前填報志愿,4月20—30日省教育考試院對所有擬錄取保送生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錄取手續,并將保送生錄取新生名冊寄發相關高校。
哪些畢業生具備高校保送資格?
根據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規定:
1、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2、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集訓隊成員
3、成都外國語學校向高校的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推薦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發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5、符合《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具備高校保送資格。
多重程序后才能成為保送生
具備保送資格的考生應向所在中學或部門提出申請,中學或部門將申請保送考生的姓名、性別、中學、班級、申請保送資格類別、獲獎學科、獲省級優秀學生信息及其事跡等關鍵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公示后,逐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經多級公示無異議后,參加有關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高校根據綜合考核成績和選拔要求,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并進行公示,同時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已保送錄取的不再參加高考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違規錄取未經本校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的考生;嚴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將成都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錄取或調整到非外語類專業。有關高校要安排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接收成都外國語學校推薦的保送生,并向非通用語種專業傾斜,此類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按規定,凡申請保送的學生均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體檢。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之前,均須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確認已保送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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