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忠市關于2015年秋季自學考試報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秋季自學考試即將開始,現就各階段考前工作時間通知如下:
(考生到專業所屬助學單位、考試中心確認)
吳忠市確認地點:吳忠市教育局6樓610
備注:
1、報考經濟學(本)*、市場營銷(專)*、法律(專)*、學前教育(專)*、英語(專)*、 999999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資格)、會計(專)、會計(本)、漢語言文學(專)9個專業,助學單位是吳忠市教育考試中心。(說明:帶“*”的專業只安排部分老生報考,不接受新生報考)
2、為了提高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工作水平,決定如下:(1)、從2015年10月起,開始實行自學考試網上閱卷,試卷與答題卡分別印制,考生作答全部在答題卡上。考生必須使用0.5mm黑色字跡簽字筆和2B鉛筆進行作答。(2)、從2015年10月起,全國統一要求,在考生參加每門課程考試過程中采集考生筆跡信息,考生在答題前根據相關要求書寫答題卡上“考生筆跡確認部分”并簽名。
3、根據全國考委文件的規定,從2015年10月起,專科的思想政治課“毛澤東思想概論、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課程代碼03707)調整為“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課程代碼12656)。
4、請已報名考生在指定確認時間到指定地點確認信息,未報名考生不予確認;新報考考生及未采集身份證指紋信息的老生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到確認點照相、采集指紋、確認本人報考信息。
4、代碼999999教育學、心理學是為我區申請教師資格認證所需要有的考試,是非師范專業畢業生辦理教師資格證的條件之一,不是教師資格考試。也不是自考的學歷考試,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請到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咨詢。
代碼999999教育學、心理學報考條件按照教育廳有關新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實施方案》執行。“凡在“2014年、2015年”取得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可按照老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不再作為認定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的依據,申請教師資格時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2013年前(含)”取得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不再作為認定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的依據。“2013年后(不含)”取得自治區自學考試教育學、心理學一門單科合格證書者,須在2015年12月31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取得另一單科合格證書,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申請教師資格者可按照老辦法認定教師資格。逾期未提出申請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不再作為認定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合格的依據。申請教師資格須參加國家教師資格統一考試。”
報名報考咨詢電話
寧夏教育考試院:0951---5559166;5559155;5559176。
吳忠市教育考試中心:0953---2121553。
吳忠市教育考試中心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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