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甲公司與內地乙公司訂立供貨合同,約定由香港法院管轄。后雙方因是否解除該合同及賠償問題訴諸香港法院,法院判乙公司敗訴。依相關規定,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如該合同被解除,則香港法院管轄的協議也隨之無效
B.如乙公司在內地兩省均有財產,甲公司可向兩省的有關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
C.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申請認可和執行判決,免除執行費用
D.如甲公司向內地法院提交的文件無中文文本,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
選項A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三條第五款規定,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合同中的管轄協議條款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管轄協議條款的效力。
選項B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五條第一款規定,被申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在內地不同的中級人民法院轄區的,申請人應當選擇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提出認可和執行的申請,不得分別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選項C錯誤。《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向有關法院申請執行判決,應當根據執行地有關訴訟收費的法律和規定交納執行費或者法院費用。
選項D正確。《內地與香港認可和執行民商判決的安排》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向內地人民法院提交的文件沒有中文文本的,申請人應當提交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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