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B.對某縣公安局的行為申請行政復議
C.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請求某縣政府責令某縣公安局登記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可見,本題中縣公安局作為被申請人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時,申請人田某有權請求某縣政府責令縣公安局履行義務。但是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或者再行提起復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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