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陜西省教育廳網站消息,根據《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指導意見》(陜教生〔2015〕2號)精神,2016年省內所有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院校(含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收普通高職專業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以下簡稱高職院校)繼續全面實施分類考試招生。現就做好2016年陜西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類考試招生基本規則
(一)招生模式
分類考試招生包括以下4種模式:高職綜合評價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示范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三校生單獨統考招生)。
(二)申請資格
申請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已參加2016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或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考試報名。
(三)招生計劃
各高職院校2016年度在陜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計劃嚴格按照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計劃執行,各校不得擅自調整。省招辦將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匯總并向社會公布參加2016年高職(專科)分類考試招生的院校名單、各校招生計劃總數、各科類招生專業名錄。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職院校要依據省教育廳陜教生〔2015〕2號文件精神和本通知有關規定,制定規范細致的招生章程和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于2015年12月25日前以電子版形式分別報省教育廳學生處和省招辦普招處審核。審核確定后,各校報送紙介質招生章程和實施辦法備案,省招辦匯總各校經審核的招生章程并向社會公布。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經審核同意招生章程。
二、分類考試招生辦法
(一)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除國家級示范高職院校和省級示范高職院校在自愿原則下組織單獨考試招生外,省內其他高職院校均參加綜合評價招生。高職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通過各高職院校招生網站和省招辦設立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進行,分為考生申請、考核錄取、報到注冊和正式備案4個流程。
1.考生申請
符合申請資格條件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據省招辦公布的各高職院校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意愿登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向有關高職院校提出入學申請。
高職院校必須在本校網站公布招生章程和實施辦法,同時,要依托各種媒介,采用多種方式,將本校組織普通高中學生職業適應性測試、三校生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的時間、方式,綜合評價所參考的內容,錄取規則等,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廣泛宣傳,方便考生了解本校綜合評價招生時間節點和主要內容。
2.測試考核及預錄取
高職院校要根據生源類型,分別組織職業適應性測試或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并有相應成績記錄。高職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錄取未參加本校測試的考生。依據陜教生辦〔2015〕2號文件規定,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以統考或聯考成績作為相應藝術類專業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可參加相應專業的分類考試招生。
選擇使用普通高中學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職院校,可通過省招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獲取。
綜合評價招生強調綜合評價、多元選擇、擇優錄取。各高職院校必須于2016年4月5日前,將本校預錄取考生信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招辦,并將預錄取考生名單(必須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本校招生網站上進行公示。高職院校報送的預錄取考生數量原則上不得突破本校2016年度在陜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規模。
預錄取階段高職院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預錄取考生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3.報到注冊
高職院校安排新生到校報到注冊的截止時間不得晚于2016年4月18日。被多所高職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選定1所高職院校報到注冊。新生到校報到注冊必須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現場確認。
4.正式備案
2016年4月19日至20日,各高職院校到省招辦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錄取正式備案手續,逾期不予受理。省招辦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各校正式錄取新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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