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時間:2016年1月19日(9時17時)
資格復審地點: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政治處人事科910室(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政通路14號)
資格復審需攜帶的材料:
考生須持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單、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16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級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2、報考面向2016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3、報考面向2016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 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4、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第3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聯系人:葛前前
聯系電話:59558034、5955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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